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2018-2020)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厅发〔2018〕24号)精神,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19年7月组织开展了第八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
全区共38个示范区申报验收,经组织专家实地验收和会议评审,并提交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审议,拟认定36个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
隆安县金穗火龙果产业核心示范区
3.融水苗族自治县双龙沟森林生态文化旅游核心示范区
5.恭城瑶族自治县生态瑶乡新三位一体循环农业核心示范区9.上思县十万大山布透温泉森林生态文化旅游核心示范区21.金秀瑶族自治县圣堂瑶乡森林生态文化旅游核心示范区22.崇左市江州区雨花石森林生态文化旅游核心示范区
公示时间自2019年8月13日-8月17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71-2446200,邮箱:gxsfqbgs@163.com),反映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截图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农业示范区建设资金分为首次认定奖励资金和晋级奖励资金。
对首次认定为3星、4星和5星的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自治区按300万元/个、400万元/个和50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在同一地点且由同一实施主体建设的核心示范区,只能享受一次首次认定奖励资金。
按照晋级级差进行补助,即根据晋级后认定级次的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建设补助标准扣减晋级前首次认定的奖励进行补助。相关链接:
责任编辑:陈丽婕
值班主任:蒋晓伶
值班总编:曾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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