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命了?!南宁交警通宵严查酒驾醉驾,又“逮”到80人
8月21日晚,
南宁东葛葛村路口涉酒驾交通事故
敲醒警钟,
23日晚上,
南宁交警查获的
60名酒驾醉驾人员被曝光出丑......
8月21日晚,南宁东葛路发生车祸,致2死7伤。资料图
相关报道点击:
如果这还不能足够警醒你,
甚至还敢以身试法,
结果必然跟他们一样。
↓↓↓
8月23日0时至8月24日5时
醉驾酒驾名单
(上下滑动)
在东盟商务区整治圈,“邕城交警铁骑”强势出击,同时协调医院派出医护车辆和医务人员,对涉嫌醉驾的违法当事人现场采血,及时送交鉴定机构,从重从快进行惩处,当晚“圈内”共“盘”到了35名酒驾醉驾人员。
醉驾“第一名”让他蒙羞
该司机表示,自己买车没多久,正在练车打算考驾驶证,晚上跟朋友聚会喝了几杯啤酒,心存侥幸开车上路,结果刚出来就被交警拦了下来。
外地车驾驶人酒驾受罚
当晚的集中整治行动中,共有11名外地车(非南宁市籍号牌)驾驶人因为酒驾醉驾被查处,“没想到南宁交警查酒驾这么严!”但他们更应该知道:酒驾无法外之地。
24日凌晨2点,在清厢快速路出口检查点,交警二大队民警发现一辆悬挂“苏J”号牌的小轿车车速很快形迹可疑,当即在前方设卡截停。
24日凌晨2时,南宁交警七大队民警在民族大道凤岭立交桥底开展夜查整治时,发现一男子骑着电动自行车摇摇晃晃驶来。民警示意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然而电动自行车并没有减速,直接撞到警用锥筒上险些摔倒,接着又企图强行闯卡未果。
经检测,驾驶人欧某体内酒精含量达15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非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处罚,并让他联系家人将车开走。
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醉酒驾驶非机动车也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酒驾醉驾与毒驾同查同检
按照重嫌必检原则,酒驾醉驾与毒驾同查同检,发现方某涉嫌毒驾。民警当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依法拖移车辆,并对方某作出处罚。
曝光名单、案例警示,
可不是红红脸这么简单,
法律的“红线”就在这里
它绝不容许任何人逾越!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得醉酒驾驶。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
醉酒驾驶或者驾驭非机动车的,处50元罚款。
《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管理。
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