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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149人在南宁被抓!最小才15岁...这东西害人不浅
9月5日上午10时,在仙葫大道一栋居民楼里,执法人员正进行逐层排查,隐隐约约听到一间出租屋内传来传销课的声音。执法人员立即在在门外蹲守,十几分钟后,一名黄衣女子开门走了出来,他们拦下该女子,控制住屋内人员。
执法人员进屋后发现,客厅里挤着7名涉传人员,他们分别来自广东、贵州、湖南等地,声称自己是被朋友、亲戚介绍来南宁“打工”、“旅游”,实际进行传销活动。现场还查获了一本关于传销人员人际关系的笔记本,详细记录着涉传人员亲友们的姓名、年龄、婚姻情况、关系和信任度等信息。
仙葫大道一间出租屋内,现场查获7名涉传人员。广西新闻网实习生 韦力莘 摄
截至当日12时,“烈焰十号”行动共查获传销人员149人,清查出租屋313间,现场贴封条查封涉案出租屋44间。
15岁少年深陷传销窝点
在高新区此次打击传销行动所抓获的11名涉传人员中,年龄最小的才15岁。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26条: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业主要对租户进行初步审查,租户来自什么地方?是否有身份证?平时的行为如何?这些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需要有初步的审查;
在租赁合同签订之后,业主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在报备的同时,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对租户进行初步的走访,这样可以从最大程度上避免租户是涉传人员;
在租赁过程中,业主要对自己的承租人进行不定期走访,在走访过程中,观察其是否有涉嫌传销的相应行为或者举动,如有发现,可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