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广西2名公安局副局长被双开,还有多人被查处
据桂林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桂林市监委指定管辖,平乐县监委对桂林市灵川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宝毅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桂林市荔浦市监委对桂林市原荔浦县公安局副局长覃健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并对其2人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卢宝毅违反政治纪律,参加迷信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收受辖区内卖淫、赌博等场所的“保护费”,充当违法犯罪人员的“保护伞”,涉嫌徇私枉法罪。
卢宝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利用手中权力进行权钱交易,且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触犯国家法律,涉嫌职务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卢宝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卢宝毅涉嫌犯罪问题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查,覃健军在荔浦县公安局工作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工作纪律,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覃健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背离党的宗旨,把执法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触犯国家法律,涉嫌违法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覃健军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将覃健军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问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其违纪所得礼品、礼金予以追缴。
据贺州市纪委监委消息:
广西贺州市广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广西威振守护押运有限公司董事长白新德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广西威振守护押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婕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近日,南宁市纪委通报查处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 宾阳县和吉镇水利站干部张洪亮在贫困户帮扶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6年秋季学期至2017年,张洪亮作为和吉镇华罗村贫困户唐某某户的帮扶责任人,对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了解不够,对帮扶对象家庭情况不明,未及时向帮扶对象宣传和为其申报补助项目,导致该户未能享受应得的雨露计划补助4500元。2018年9月,张洪亮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 江南区苏圩镇财政所原所长梁勇奇、干部党笑南对苏圩镇保卫村(贫困村)小务坡人饮工程项目监管不力问题。2014年至2015年,梁勇奇对保卫村小务坡人饮工程项目验收之后的监管不到位,导致该工程通过验收后一直未通水使用,未能发挥应有效益,群众反映强烈;党笑南未遵守《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相关规定,在该项目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仍将5%的质保金划拨给施工方慕某某,致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受到损失。2018年12月,梁勇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党笑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 良庆区那陈镇坛留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方大易违规申报获取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3年,方大易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谎报家庭收入及住房信息、伪造村委评议及公示材料等方式,以其妻廖某某名义申报国家危房改造补助,并于2014年1月17日获得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17700元。2018年12月,方大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违纪款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责任淡化、失职失责,有的作风漂浮、群众观念不强,有的弄虚作假、贪污侵占。这些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影响干群关系,破坏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悟初心、守初心,在精准帮扶、带动脱贫中显担当、尽职责,在整改落实、解决问题中勇作为、践使命,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切实为贫困群众谋幸福。(南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