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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网拍闹乌龙:女子以为143.6万拍宾利,结果1436万成交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南国早报 Author 南国早报


在网上竞拍车辆,
原以为以143.6万元买到一辆车,
不料由于自己的失误
竟是以1436万落槌成交,
算上佣金,
竞买人最终要支付1500多万元。
这样奇葩的事情就发生在广西,
如今竞买人已毁拍,
并面临被扣下30万元保证金的困境。



1

二手宾利跃至1400多万元,
或是因“手滑”

这起网络拍卖发生于今年8月5日的京东拍卖,拍卖的标的物是一辆二手宾利轿车,车辆的起拍价是86万元,由南宁海关委托广西公务拍卖行有限公司进行拍卖。


该车从8月5日上午8时起拍,当天21时结束,一共有159次出价记录。



为什么一辆全新也不会超过600万的宾利会被竞拍到至1400多万元?记者查询了该车的竞拍记录,发现该车的第139次出价为“1403000”元,而之后的第140次由另一位竞买人出价“14300000”。



一些多次在网上竞拍车辆的二手车商猜测,第140次出价的竞买人应该是想出价“1430000”  ,可能是“手滑” 多加了一个“0”,结果将车辆的竞拍价格一下从140.3万元拉升至1430万元。


奇怪的是,车价拉升至1430万后,后续还有几位竞买人没有发现,车辆最终以1436万元成交。



2

竞买人共需支付1500多万!


据介绍,该车进行了两次拍卖,第一次起拍价约为151万元,结果流拍了,8月5日是第二次拍卖。


该车辆的“竞买须知”中已明确,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买受人除了需支付成交价款外,还需按成交价的5%支付拍卖佣金。


如此计算,这位竞买人还需支付71.8万元的佣金,与车款合计需要支付1507.8万元。


记者查询了解到,《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

竞买人已毁拍
30万元保证金将打水漂


据了解,此次的天价竞买人是来自广东的一位李姓女士,而她并非是将车价从140.3万拉升至1430万的第140次出价者。目前,李女士已经毁拍,其支付的30万元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



据受委托拍卖该车的有关人士透露,李女士已以“拍卖过程出现重大失误”为由,起诉至南宁一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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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国早报记者 莫国献
值班编辑:张晓微
值班主任:蒋晓伶
总值班:刘化良 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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