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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成员达600多人!21名传销“老总”在广西受审
2016年前后,被告人田某、赵某等21人在广西北海市参与“资本运作”传销活动,发展下线人员,队伍迅速壮大。
2017年,因北海市加大打击传销力度,田某、赵某等人将“资本运作”组织成员陆续转移到防城港继续发展传销活动。
该传销组织通过诱骗他人交纳69800元申购款获得加入“资本运作”组织的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上下级关系,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的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组织。当其直接发展和间接发展的下线人员达到29人以上便可晋升为A1老总,其上线相应晋升为A2、A3、A4......
随着下线人员的滚动增加,21名被告人均为A1以上级别老总,其中“90后”被告人田某、赵某两人为夫妻关系,同为A6级别“老总”。截至案发前,该“资本运作”组织成员达600多人。
田某、赵某等21人的行为扰乱了国家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对公诉机关的指控,21名被告人均无异议,自愿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防城港港口区法院、广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