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广西73 | 学生上学路安全备受关注 学校擅自封路被交警约谈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 广西新闻网红豆社区推出独家专栏——《问政广西》,旨在构建网民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桥梁,促进双方良性互动对话,传播正能量,共画网上网下同心圆。
你留言,我留心。你有问题和建言,我有态度和责任。
《问政广西》
第七十三期(9月28日-10月11日)
据统计,9月28日-10月11日期间,道路交通类问题最受网民关注,占比23.7%;其次是投诉举报、城市管理和环保类问题,分别占比17.2%、15.1%和14%;此外,反映住房、市政民生、教育等问题的帖文同样受到网民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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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问政概述
其间,21篇热点帖文得到各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及时回复,分别为:梧州市环保局、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政府、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贺州市平桂区黄田镇政府、贺州市八步区桂岭镇人民政府、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贺州市八步区生态环境局、来宾市信息中心、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来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来宾市城市管理局、来宾市兴宾区综合执法局、来宾市兴宾区高安乡政府、来宾合山市教育局、崇左市大新县榄圩乡人民政府。
《问政广西》栏目编辑部对上述单位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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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帖文关注度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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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帖文回复
9月28日-10月11日期间,全区各地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及企业就网友反映的帖文进行回复(摘选):
01
9月30日,来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上下学翠屏路政和小学路段封路问题》帖文进行回应: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9月28日我支队一大队组织警力进行实地核查,发现政和小学学校大门外翠屏政和、翠屏祥和两个交叉路口的人行横道线中间位置均放置有“学生上学放学时段,过往车辆请绕道而行”的提示牌,提示牌阻挡了车辆通行的路线。经与校方沟通了解,校方称为了保证学生的通行安全而制作了提示牌封路,校方私自使用提示牌封路的行为并未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
针对政和小学私自使用提示牌封路的行为,我支队一大队对校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校方按相关程序规定进行报备审批,校方也表示会立即撤除提示牌,在未经审批许可的情况下,不会再使用提示牌进行封路。
02
9月22日,贺州网友反映:实在受不了,富川职校大清早的,几乎天天都在训学生,声音一浪高过一浪。老师教育学生天经地义,但是对着高音喇叭连带附近居民也一起“教育”,极其扰民,是不是有点过了?
9月29日,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对《富川职校的那位男老师:您大姨妈来了吗?》帖文进行回应:
经核实,富川职校根据中职学生特点定于每天早上6:30起床,广播操定于6:45,晨跑结束后,7:00左右进行思想引导教育,对学生的日常表现情况进行总结和思想教育,这个做法使学生思想整体素质、日常行为规范得到了较大提升,获得了全县广大家长和社会的肯定,属于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属于噪音扰民。同时,我们对学校也提出了要求:在晨练时,把校园广播音量调小,将部分广播朝向进行调整改变,既确保学校教学秩序能够正常进行,同时也能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共同营造好和谐的校园周边环境。
04
9月29日,来宾市兴宾区综合执法局对《请给学生放学留一条安全路线》帖文进行回应:
处置措施。关于流动摊贩违章占道经营的问题。为规范解放小学周边市容市貌秩序管理,我局坚持采取机动巡查与定岗守点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开展整治。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对该处流动摊贩进行耐心规劝教育,并积极引导流动摊贩到附近临时地摊疏导点进行规范经营,禁止在经营过程中出现阻碍交通、影响学校师生与家长出行的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占道摊贩养成规范、文明经营的良好习惯。二是强化执法力度,针对流动摊贩“打游击战”的特点,我局坚持对解放小学一带市容市貌常态化监管,切实维护城市良好市容秩序。同时,强化错时规范整治力度,针对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期时段,整合巡控力量对占道经营开展集中整治,对易“回潮”区域、时间段采取不定时巡查的整治方式;对屡劝不改的违章占道经营者,依法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措施,确保学生上学、放学期间道路安全畅通。
关于您提出的“合理规划位置,以便规范摊主合法摆摊”建议。根据《来宾市临时经营及流动摊点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划定区域应避免设置在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城市主干道及重点区域周围”。因此,在解放小学周边一带不适宜设置临时占道摊点摊区。
下一步工作。我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区域市容市貌的巡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努力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04
9月23日,崇左网友反映:9月15日,榄圩乡先明村正坛屯人员在村长、屯长的鼓动下,带上工具对小坛屯的水坝进行破坏,挖开一个大缺口,导致坝中的水流干,使小坛屯农田无水灌溉,严重影响粮食收成,行为恶劣,影响极大。
9月28日,崇左市大新县榄圩乡人民政府对《关于榄圩乡先明村小坛屯农田灌溉水坝遭到破坏请相关部门处理》帖文进行回应:
乡政府收到反映后立即组织包村领导、调解工作组进行现场安抚,并分别于9月22日下午、9月25日上午到先明村进行调解,于9月25日上午达成初步和解并当场签订调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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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帖文发布后,尚未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回应(摘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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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社区PC端发帖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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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 胡戴炜
审核:邱石佑
值班编辑:莫雨田 实习生 苏李春 赖子媚
值班主任:黄虹宁
值班总编:曾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