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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多名党员干部被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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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多地通报
党员干部被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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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韦萧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河池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河池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大化瑶族自治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韦萧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韦萧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韦萧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生活腐化,为官不廉,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韦萧强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上缴国库;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韦萧强简历


韦萧强,男,1970年11月生,瑶族,广西都安人,本科学历,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7月参加工作。
1997.07—2001.05河池地委党校教师;2001.05—2002.02河池地委组织部组织科干部;2002.02—2003.02河池地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2003.02—2004.02河池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2004.02—2005.07河池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副科长;2005.07—2009.12河池市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2009.12—2012.11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2.11—2014.03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2014.03—2016.04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2016.05—2016.08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2016.08—2018.09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2018.09—2019.02河池市农业局调研员;2019.02—2019.06河池市农业农村局调研员;2019.06—2020.09河池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申荣洲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钦州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钦州市委批准,钦州市纪委监委对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申荣洲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申荣洲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优亲厚友;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套取并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申荣洲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钦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申荣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钦州市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申荣洲简历


申荣洲,男,汉族,1975年12月生,广西灵山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


2005.03—2007.04 共青团广西钦州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7.04—2010.08 共青团广西钦州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10.08—2011.11 广西浦北县委副书记(正处长级);

2011.11—2012.01 广西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12.01—2013.06 广西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06—2015.02 广西钦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兼);

2015.02—2015.03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委副书记;

2015.03—2019.02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9.02—2020.10 广西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南宁马山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钟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南宁市纪委监委对马山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钟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钟志刚在担任马山县公安局合群派出所所长、公安局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消费卡;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群众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违法行为听之任之,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保护,致使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影响党的形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通过黑社会性质组织人员高利放贷获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钟志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手、不收敛,性质严重,形象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经南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钟志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南宁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及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玉林博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梓伦接受审查调查


据博白县纪委监委消息:博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梓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博白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玉林博白县龙潭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庞声接受审查调查


据博白县纪委监委消息:博白县龙潭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庞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博白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南宁横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黄志毅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横县县委批准,横县纪委监委对横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黄志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黄志毅在担任横县住建局、水利局副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和宴请;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给党和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国家资金受到重大损失,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黄志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经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志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百色隆林: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新州镇岩楼村原党支部书记杨兴元违反群众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1年,杨兴元在担任新州镇岩楼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新州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时,以帮农户办理申请危房改造材料需要车辆油费为由,向杨卜建等8户农村危房改造户索取“辛苦费”共2500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6年5月至2017年1月期间,杨兴元向贫困户索要产业扶持贴息贷款并套取贫困户产业扶持贴息贷款共100000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意周转和建房。2020年5月13日,杨兴元将违纪所得2500元上缴自治县纪委廉洁账户,2020年9月20日将违纪所得产业贴息款100000元退回自治县农村商业银行。2020年9月25日,杨兴元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者保乡江同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杨德福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09年,杨德福在担任者保乡江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开展家庭水柜建设项目过程中,违规向有意愿建设水柜的19户农户收取押金共1900元,后因者保乡家庭水柜扶贫项目一直没有消息,杨德福将其中10户的押金分别退回给农户,尚有剩余9户的押金900元没有退回给农户;此外,杨德福还向江同村的150户农户违规收取门牌制作费用共1500元。2020年9月25日,杨德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宾合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大队长李长星接受审查调查


据来宾纪检监察消息,合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大队长李长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合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宾合山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合山市岭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谭海宝在扶贫产业项目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谭海宝作为岭南镇分管扶贫工作的镇领导,联系挂点岭南村民委,具体跟踪联系六品莲花合作社项目,在扶贫项目报账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审批办理六品莲花合作社项目验收、资金拨付和日常项目监督跟踪检查中,未掌握六品莲花合作社种植的种苗系市农业局免费赠送的实际情况,没有认真核实报账发票的真实性,在六品莲花合作社未完成约定种植规模的情况下,签字同意拨付3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2017年12月,六品莲花合作社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进行报账,得到30万元财政扶贫产业资金。2020年7月,谭海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合山市自然资源局干部蒙长江、谭杰在扶贫工作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问题。2016年1月至2019年10月,合山市自然资源局干部蒙长江作为贫困户罗某大帮扶联系人,没有及时跟进和落实相关要求,导致罗某大户长期存在“老人户”问题。2019年10月24日后,该贫困户接任帮扶联系人谭杰也没有开展“老人户”的动态管理工作,导致罗某大户长期存在“老人户”的问题。2020年4月,合山市被自治区脱贫攻坚督查组“黑榜”通报批评,对合山市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9月,蒙长江、谭杰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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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廉洁南宁、百色纪检监察网、来宾纪检监察网


值班编辑:徐世杰 实习生 何淑倩

值班主任:蒋晓伶

总值班:曾俊峰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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