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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四名厅官被提起公诉!还有这些人被查处

据广西检察院消息,
日前检察机关依法对广西
四名厅级干部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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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唐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西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唐农(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唐农利用担任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院长,广西中医学院副院长、院长,广西中医药大学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医药和医疗设备采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徐育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徐育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桂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徐育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桂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徐育东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委副书记、覃塘区长、平南县长、港北区委书记、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党工委书记,贵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贵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实施、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覃裕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西中医药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覃裕旺(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覃裕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5年至2020年,被告人覃裕旺利用担任广西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副院长,广西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主任、校长助理,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广西国际壮医医院院长,广西中医药大学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医疗设备采购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廖汝奋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廖汝奋(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向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廖汝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南宁铁路运输检察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廖汝奋利用担任防城港市港口区区长、防城港市政府秘书长、东兴市委书记、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土地出让、矿山采矿权证办理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近两日,
广西纪检监察网通报了多名
涉嫌严重违纪违法
被审查调查、双开的领导干部,
让反腐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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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罗汉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日前,经中共钦州市委批准,钦州市纪委监委对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检察官罗汉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罗汉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言行不一,欺瞒组织,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捏造事实诬告同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和超过礼尚往来的礼金礼品,接受私营企业主出资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去向;违反工作纪律,泄露案件秘密,干预和插手案件查办工作;违反生活纪律,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罗汉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党性原则,品行恶劣,为官不廉,腐化堕落,长期利用手中的检察权,以案谋私,大搞权钱交易,严重损坏了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钦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罗汉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罗汉佳简历

  罗汉佳,男,汉族,1960年7月生,广西陆川县人,在职本科学历,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


  1997.06—1997.12 广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刑检一科科长、检委委员、检察员;


  1997.12—1998.03 广西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1998.03—2006.07 广西灵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6.07—2006.09 广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2006.09—2009.07 广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


  2009.07—2018.02 广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处级)、党组成员;


  2018.02—2020.10 广西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处级)、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检察官。




贵港市公安局邪教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黄勇胜接受审查调查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贵港市公安局邪教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黄勇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贵港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隆安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原主任严加强接受审查调查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主任科员、隆安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原主任严加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隆安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苍梧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世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日前,梧州市纪委监委对苍梧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世强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世强丧失党性原则,背离党的宗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擅权妄为,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招投标、项目推进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李世强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梧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梧州市委常委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李世强开除党籍处分;由梧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苍梧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昭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兵接受审查调查


▲广西纪检监察网截图


昭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昭平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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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检察院、广西纪检监察网

编辑:张晓微

责任编辑:陈佳嘉

值班总编:曾俊峰 李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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