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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施行,涉及这两个乡镇!

高安公安
2024-11-12


通 告


为进一步规范集镇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全面提升集镇整体形象,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设置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路段”)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管理通告如下:一、建山镇新世纪大道(S311省道K7+800M国烽陶瓷厂门口至S311省道K9+300M建山镇建材市场路口)路段、相城镇府前路集镇路段和前进路集镇路段列为严管路段,除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二、在严管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或临时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的,公安交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三、严管时段全天候本通告自2024年8月24日零时起施行,请广大驾驶人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特此通告。



 高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8月12日



建山镇新世纪大道


相城镇前进路集镇段


相城镇府前路集镇段


素材来源:畅行高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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