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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来的百万豪车竟然拿去......
5辆豪车总价值高达150余万
却被“手头紧”的小伙子
“装”成自己的车拿去抵押
男子租豪车不还 拿去抵押
嫌疑人落网 “租车”为还债
9月3日,犯罪嫌疑人刘某归案,犯罪嫌疑人刘某从江某处租赁的5辆汽车均已归还给车主。刘某到案后,自述其由于经营公司不善导致其负债累累。为应付他人催债,刘某便萌生了租车后找人制作假证转手抵押第三人骗取车辆抵押款的邪念。
做车行生意的老板们注意了,切莫贪小利而丧失理性判断,嫌疑人的行骗手法并不高明,只要多加一步核实车辆的实际产权信息,谎言自然会不攻而破。但凡遇到利益不均等时需多一个心眼,查究来源,以防受骗。
租车人不是租赁车辆的所有权人,对租赁车辆没有处分权,抵押租赁车辆也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签订抵押合同前,店家应对抵押物所有权和来路认真核实,最大限度避免风险,以免触碰法律红线。
编辑:甘青、王颖娜
审校:黄赟、文玉
签发:付智勇
素材来源:经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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