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战:美国加征关税生效后中国宣布反制!
5月13日晚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
2019年5月9日,美国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对从中国进口的2000亿美元清单商品加征的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25%。美方上述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升级,违背中美双方关于通过磋商解决贸易分歧的共识,损害双方利益,不符合国际社会的普遍期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9年6月1日0时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的公告》:
对《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实施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8号)中部分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按照《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6号)公告的税率实施。即:
对附件1所列2493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5%的关税;
对附件2所列1078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20%的关税;
对附件3所列974个税目商品,实施加征10%的关税;
对附件4所列595个税目商品,仍实施加征5%的关税。
同时,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根据我国利益相关方的申请,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采取暂不加征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退还已加征关税税款等排除措施。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试行办法见附件。
继对200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加征的关税从10%上调至25%后,美方又进一步威胁,启动对剩下的3250亿美元中国输美产品征税25%的相关程序,并将于近日宣布清单。而与此同时,第十一轮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在华盛顿结束,双方同意继续推进磋商。
其实,回顾中美经贸磋商一年多的历程,双方有重要进展,也几经反复,中方将这些视为国家谈判过程中正常的小曲折,始终以最大诚意推进磋商,因为中方深知:贸易战没有赢家,加征关税不利于中美双方,也不利于全世界;合作,才是中美唯一正确的选择。但是,合作是有原则的。中方的三大核心关切,实际上把经贸磋商的“红线”与“底线”公之于众,是绝不允许美方挑战和逾越的。
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中国经济是一片大海,而不是一个小池塘;狂风骤雨可以掀翻小池塘,但不能掀翻大海;经历了无数次狂风骤雨,大海依旧在那儿!
精彩回顾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