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计〔2017〕19号)文,2018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组自筹解决。
(二)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且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
(三)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模板见附件6。
(四)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中的申报指南(附件1-5)和《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六)在项目完成或评估时,应根据《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暂行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网上提交科技报告。
(七)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省科技厅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二、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一)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和推荐时间如下:
序号 | 计划名称 | 项目类型 | 申报单位提交截止时间 |
1 | 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 | 引导性项目 | 2017年5月20日 |
2 | 对外合作项目 | 2017年5月20日 | |
7 | 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 | 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 2017年5月15日 |
8 |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 2017年5月20日 | |
9 | 软科学研究项目 | 2017年5月20日 |
(二)申报开始时间为4月14日,项目负责人在截止期内未提交申请书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系统将关闭无法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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