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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那些托医生走后门的人:真当医院是医生开的?

2017-08-30 燕小六 医学界

贵州省医学会曾对100多例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进行分析,发现缘于找熟人帮忙,日后患方反目引起争议的,占到1/5。另外,河北省一项统计也发现,两成医疗纠纷缘于看病找熟人。


作者 | 燕小六

来源 | “医学界”微信号


郑重提醒!


本文不针对任何人!

不针对任何人!!

不针对任何人!!!


俗话说,“找熟人看病,好放心”。


您别以为,“熟人托关系”仅限医护人群。但凡和医疗搭点边的人,都可能成为就医路径上的一个连接符。


前不久,燕小六就看到这么个故事。



唉。


工作这些年,燕小六也被求助过。包括:“住不进院、给打个招呼吧!”“输不上血,给打个招呼吧!”“没有肝源,给打个招呼吧!”“医生态度不好/用药太贵/就想用**药,给打个招呼吧!”“这要紧吗/怎么治/能痊愈吗,你把医生联系方式给我吧!”……



可能在大家眼里,本人能力还行、交友广泛。但现实是:



医生不喜欢的看病方式!有TA!


关于“熟人找上门求医问药”这件事,燕小六充其量就是个打前阵的传话筒。身在一线的医护们,感悟更深。TA们的态度是酸甜苦辣咸,五味俱全。


有的认为:给谁看不是看?专业对口,就来吧。


有的很“怕”:如果来者不拒,不胜其烦,疲惫不堪;如果拒绝,又会被贴上“没有人情味”的标签,很为难。



除了在诊室门口拦截,医生们的手机也被攻陷了。


北京某三甲医院专家撰文诉苦:每到晚上下班后,或周末节假日,总有不少朋友发来微信,咨询自己的、亲戚的、朋友的、亲戚的亲戚的、朋友的朋友的、邻居的亲戚的、亲戚的朋友的亲戚的病情……


该文的题目直抒胸臆——《抱歉!从即日起下班时间及休息日不再接受疾病咨询》。


(图片截自该文)


《健康时报》曾做过一项“医生不喜欢的看病方式”调查。结果显示,在“最讨厌”榜单上,托熟人看病还要加塞、比较就医、电话/微博问诊等,是Top 5“讨嫌的事”。


老百姓认为的“有熟人医生,好办事”,真是“一厢情愿”。


小调查:



就是想走捷径呀!


看病找熟人,图的啥?


曾经,有一篇名为《我为什么不能给托关系看病的朋友插队》的文章,在网络上广为流传。身在某三甲医院的作者,在经历了各路人士托关系看病后,总结出“熟人们”最常提的6个要求,包括:


1.帮我找个好医生;

2.没挂号能直接找医生看;

3.排队等叫号太久,带我插个队;

4.和医生打个招呼,好好给我治;

5.帮我问问,我这病还有更好的办法吗;

6.用不用给医生送点礼。


从这些要求可以看出:看不上病、看不好病,是少数;更多是信不过、想走捷径!


学者姚澄在《熟人社会中托人看病现象之初探》一文中,也有类似结论。


他对132名患者和16名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发现,托关系看病主要有4方面原因:1.对自己占有了超过平均社会资本的一种社会认同;2.医患信任缺失,导致病人需要通过受托人,才能找到可以信任的医生;3.方便自身就医行为,减少就医过程的时间成本;4.希望得到最优质的医疗服务。


这些“美(zi)好(si)的愿望”,能实现吗?


贵州省医学会曾对100多例医疗事故争议技术鉴定进行分析,发现缘于找熟人帮忙,日后患方反目引起争议的,占到1/5。另外,河北省一项统计也发现,两成医疗纠纷缘于看病找熟人。



最怕熟人找上门


找熟人看病,是一件“看上去很美,实则后患无穷”的事。


对患者来说:


1.不挂号、插空看=没病情记录。这种情况下,医患关系没有确认。一旦出现问题,没有任何有效证据。


2.“你帮我看看”式咨询,很难做。见不到患者本人,既没有完整检查报告、又不能查体,医生全凭经验给“建议”。看上去是又快又省钱的捷径,最终是留下诊断不明的隐患。


3.分析病情不客观。一项医生群体调查显示,给熟人看病时,医生要么重视过度,要么容易忽视,较难做到冷静、客观地分析病情。


4.超范围解答。不是所有的医生都“符合你的病”。我明明是慢性咽炎,找一个心内科医生咨询、开点药。TA的建议,我是全盘接受呢还是半信半疑?



对医生来说:


1.影响常规工作秩序。患者在托人走后门的过程中,往往省略了若干正常诊疗流程,可能打破医生的正常、常规诊疗工作。


2.诊疗习惯受限。碍于受托人、患者以及自身面子,医生的诊疗习惯和诊疗自主性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在诊疗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会被削弱。


3.引起医患纠纷。加塞的都进去了,排在诊室门口的患者看得真真的,难保他们不会揭竿而起。因此,熟人介绍来的,应该排在指出挂号患者的后面,不影响挂号者的就诊顺序。



4.合理的劳动付出却得不到阳光下的回报,职业荣誉感和价值感被挑战。那些“你帮我看看/我找你咨询一下”,有多少是“我就问问,咋还要钱呀?”(不管多亲,为知识付费,是起码的尊重——燕小六所做所感。)


正在阅读本文的诸位,你们对于“托关系看病”这事儿,是怎么看?又是如何应对的?请在留言区告诉医学界传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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