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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规定!医院失窃为什么要罚医护的钱?

2017-09-30 鹤酱 医学界

医护以后都是全能复合型人才。


作者 | 鹤酱

来源 | “医学界”微信号


医院失窃,医、护、副主任、主任都被要被罚?


别惊讶,这是广东省湛江市一家医院的“新规”。



根据微博@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爆料,广东湛江某医院27号制定了一条新规,由于病区失窃现象频繁发生,要求医护人员配合保安工作,一旦发生失窃,经保卫科调查核实,即予以扣除失窃科室党办医生和护士每人每次20元、护士长和副主任各50元、科主任100元。


界哥就不评论了,来看看网友都怎么说的吧:


@爱吃米饭的北方人男丁格尔大boss:以后就没有什么警察啦!保安啦!等等,全都让医护人员充当就可以了


@小绵羊数绵羊羊:是不是火车站被偷东西了,就罚司机跟车站站长的钱呢?还有检票员?


@水之歌者:哈哈!医护是全能复合型人才,抓得了小偷,打的过医闹(有时还得憋着),算的过会计(医保结账住院时间时刻要记心上),熬的了通宵(要保证不会因为身体不行而猝死),受的了压力(要保证不会因心理素质不行而自杀)。这种人才,还不抢着要!


怀孕先打申请,限期3个月


其实,让医护人员“无语”的规定一直不少。


比较“常见”的,如怀孕生孩子要按顺序来,有些要写申请,有些医院女医护生早了要罚,生晚了也要罚。


如北京通州区妇幼保健院严格执行了多年“想生孩子、先写申请”的规定,申请被批准后,限期3个月内怀上,提前、延后都会受罚,罚金从数千到上万不等。


二孩放开后,医院管得更严,某医院生“二孩”规定:


1、正式编制的,怀孕期间停发奖金;

2、人事代理,停发奖金,且永不恢复,专业不对口者,劝其辞退;

3、科内人员拟生育二胎者,按年龄排队,给予4个月的时间,如未怀孕,再按年龄大小依次排队生育,科内有一个怀孕者,第二个必须后延1年才能安排怀孕;“一胎”和“二胎”必须间隔5年以上;

4、中层干部怀孕者,必须辞去职务。



医生遭投诉两次被辞退


2015年底,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在门诊大厅和各个病区都设置了医德医风监督评价机,患者可以随时对医务人员的态度、服务质量、服务作风进行评价或投诉,连续两次被投诉且情况属实的医生要被辞退。


当时也在网上引起了热议:


@飘piao11:各行各业都有败类,也都有跟着倒霉的!两次就辞退太武断了吧!惩罚只是一种手段,目的只是为了规范医德,何不改成罚款或是扣分,像驾照那样,扣一分多少钱,扣满多少分降级。


@怏乐的1w1w:以后都自己给自己看病吧,这样又可以省一大笔钱了


@卢思浩是我心里的疙瘩:到时候不要求着医生再回来哦。


“一针不见血”罚30元


去年,河南某县医院出台规定:护士扎针一次没扎上,患者或家属凡到行政楼二楼投诉办公室反映者,一次性赔偿患者30元。


试问哪个护士的梦想不是“一针见血”,问题是临床情况远比“梦想”复杂得多。



你们还见过哪些医院的“奇葩规定”?欢迎在评论区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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