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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这样停车了!柳州一车主拟被罚500元!

微姐 柳州晚报 2023-05-21
9月14日15时许,柳北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来到前锋路如意名邸小区,重点对小区内部分高层住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及充电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消防监督员对一名车主进行了处罚,因为该车主多次将车辆停放在楼梯间,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
14日下午,记者跟随该大队消防监督员来到该小区。据了解,该小区目前有7栋居民楼已入住,均为高层建筑,共有居民1400多户。小区地下车库有2000多个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完全可以满足居民的停放及充电需求。物业公司经理韦焕文说,部分车主为图方便,在楼梯间及进出口处随意停放车辆和使用“飞线”充电,物业公司多次提醒,仍屡禁不止。

居民为图方便在进出口随意停放车辆
在小区5栋的进出口处,监督员发现有三辆电动自行车遮挡了安全出口,要求小区物业对车主做好提醒。随后,在10栋附近的空地上,消防监督员发现,有车主将车辆停放在燃气管道旁,还使用“飞线”充电。消防监督员立即要求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将车辆搬离,并处理“飞线”问题。
有车主将车辆停放在燃气管道旁,还使用“飞线”充电。

在9栋一楼的楼梯间里,消防监督员看到一辆电动自行车。经了解,该电动自行车的车主已经多次停放在此,且无视物业公司的劝阻。消防监督员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拟对该车主处以500元罚款。
车主将电动自行车停在楼梯间,屡劝不改。

消防监督员表示,电动自行车容易发生自燃意外,应到指定的区域停放及充电,否则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车主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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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全媒体记者 张威

审核/骆春香 编辑/林喆  丁淑文(实习) 校对/刘慧 万心悦(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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