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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 不尊重律师的“老板 ”

2017-06-04 张博律师 王律师辉
原创class不尊重律师的“老板 ”

#法律微博大讲堂#律师最反感什么样的当事人?

                看到这个话题,猛然想起来几年前的服务的一家公司老板。

       那时刚执业,受律所指派处理一家顾问单位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那个夏天,天气比现在还要热一些。上午十点我到达了该公司,并在楼下跟该老板打了电话。回复说在忙,先在一口办公室等一会。大约一个小时后,老板让人喊我上去。公司老板是个四十左右的男人,微胖,看似文质彬彬。“小张,这个案子交给你们律所这么久了,怎么还没有进展?”没有等待的歉意,没有握手,甚至基本的寒暄都没有,上来就劈头盖脸来了这么一句。“X总,律所今天早上才把这个案件交给我,今天过来就是想了解一下基本情况”。我不卑不亢的说:“先提供一份完整的资料吧。 ” “嗯,你等一下 ”,X总说完打电话叫来一个人:“把关于XX案件的材料复一份给他”。然后扭头对我说:“你先下去等,我这还忙”。说完,又把头扎进了苹果电脑后头。

       本打算取了材料就走,于是我在大厅从上午十一点多等到下午两点,中间人来人往,没人察觉到我的存在。原来,公司的复印机坏了……

     饿着肚子,顶着烈日,我坐上了回律所的公交车。主任说:顾问单位就是这样,老板牛气可以理解的。好吧,忍辱负重,先把材料看透。

      过了几天的一天晚上,我在家准备吃饭,突然接到了该X总的电话:“小张你来一趟,对方找律师来谈判了。 ”没办法,我马上打的到了公司。对方的律师据说是在某法院实习过,跟主办案件的法官是师生关系。对我分析的案情及法律规定,人家压根听不进去。于是,我说:“和解对双方都好,否则,我可以让三家以上的媒体给你们这个事儿做宣传,信不信由你”。对方显得有些吃惊,说那何必呢,我们再考虑一下。谈完已经是晚上十点,仍然是饿着肚子回家。当然,不知道是否顺路,这次做了X总的车。

       第二日传来消息,对方出八万和解。X总是这么说的:“张律师,你看对方说今天上午来送钱,到现在还没来,你打电话催催”。

        “小张 ” 终于上位到了 “ 张律师 ” ,一次谈判就把几倍的年顾问费赚回来了,X总仍然一句谢谢都没有。我还是跟对方打了电话,督促赔偿到位。事后,又帮该X总处理了几起案件,离开那家律所后,就很少联系了。

       法律顾问业务,对于刚踏入律师行业的小年轻来说,是温饱的保障。 然而,随着执业经验和人脉的增长,笔者越来越发现,如果不是以非诉为主,法律顾问服务对律师而言如同鸡肋。如果不是招一帮实习律师,将法律顾问承包下来转包出去这种模式,单纯的法律顾问服务时间精力投入产出比严重失衡。最重要的,是把律师作为高参的老总比较少,往往都是当成消防员,甚至员工。前段时间还和王辉律师探讨,法律顾问业务,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还是要注重品质。

       律师,也是服务行业。但任何服务行业,甚至任何行业,都是需要相互尊重的。好在执业以来,笔者遇到这种当事人还是极少数的。 诚如陈少文老师观点:我控制不了结果,难道还控制不了过程,控制不了过程,难道还控制不了前提? 

      律师,有所为,有所不为。委托律师,尊重和信任是基础。你们说呢?

(PS by 王律师辉,以上感触,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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