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沿】潘家恩:读懂”乡村振兴战略
文章来源:《瞭望》周刊2018年第15期,总第1779期
作者简介:潘家恩,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如何让外流的劳动力、资本、土地要素回流是关键,这也是乡村振兴区别于一般“资本下乡”等行为的关键所在。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打造以生态采摘、旅游观光为特色的休闲观光农业,推动乡村振兴 王晓摄/本刊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这一重大定位显示了中央对“三农”问题极端重要性的透彻认识。
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三农”工作的总纲领。十九大报告不仅重申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而且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更进一步明确了经济社会发展和制定执行政策措施的重点。对乡村振兴战略要全面深刻地理解,全方位地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不是简单的查漏补缺
十九大报告除继续强调“三农”问题的基础性和重要性外,更突出其实践性与战略性,以区别于从技术层面上的一般理解。因此,其不是简单的“致富增收”或“生产发展”,也不是“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的孤立式环境保护;不仅事关农民,也是市民、国家和社会的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方方面面。要推动这种战略性实践,不能就事论事地“查缺补漏”,而是需要从认识观念、发展思路、人才基础等方面进行系统化的准备。
在认识观念上,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以新的视野与坐标,在生态和文明双重视角下重新理解乡村和农业的多种功能,而不仅是一般性的经济价值,这既符合城乡融合和三产融合的基本思路,也有助于我们在乡土社会中发掘中华民族的文明基因,这种基本观念的转变是乡村振兴战略得以推进的内在动力与活水源泉。
在发展思路上,从原来提出“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到十九大报告的“城乡融合”,后者更强调“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互动性,其相对于城乡分割与不平衡发展,充分体现着生态文明坐标下的新时代城乡关系。与此同时,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不仅进一步凸显政策上的重视程度,更表明面对多重过剩的新历史条件和城乡失衡的巨大现实,中央将从整体上对长期以城市和工业为优先的发展思路进行调整,其既涉及振兴乡村,同时也包括对城市包容性和可持续性的新要求。
在人才基础上,十九大提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史无前例地将“一懂两爱”这种带有情感性的表达正式写入文件,这既是对农村工作主体在认识上的重要突破,也是从文化、教育等层面上对“三农”人才所提出的新要求。在生态文明视野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懂”和“爱”,自然不是技术层面上的一般关注与技能掌握,强调“懂”就是要对农业进行与时俱进的再理解,强调“爱”就是要对“三农”除一般的重视和扶助外,还需要从文化、历史、社会等多重角度出发,在价值层面上产生进一步的认同。所“懂”的农业是能实现绿色可持续生产方式、“循环农业、创意农业、体验农业”三位一体、一二三产融合的多功能现代农业,以及承载这些新农业的乡土社会。
要素回流是关键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如何让外流的劳动力、资本、土地要素回流是关键。这种回流不仅包括原来流出的土地、资金和劳动力,还包括有利于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各种资源;回流目标不仅是作为经济产业的农业,也包括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角度看更为综合的广义“三农”领域。这也是乡村振兴区别于一般“资本下乡”等行为的关键所在,两者虽然形式相似,但实质和客观效果有较大差别。
从制度组织上看,乡村振兴在促进发展要素回流的同时,通过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努力重建承接“三要素”回流的有效载体。一方面在“回嵌”乡土的过程中探索一套既能避免已有困境又能体现中国特点的组织制度,从而实现理想化的社会治理;另一方面则是推动更具包容性和有利于城乡良性互动的制度设计,避免城乡分割,强调社会参与和可持续发展。
乡村振兴的形式和内容都十分多样,但基本内涵却是“回嵌”乡土,充分体现着国情意识、乡土自觉与文化自信。其不仅是当代“三农”政策的升级和延续,同时也是乡土社会在剧烈城市化浪潮中的自我保护与建设创新。因此不应将都市导向思路在乡村中简单翻版,而需重新面对并进一步认识真正的乡土社会,充分恢复乡土社会的能动机制,减少各种发展对乡土社会的成本转嫁。自然,其所面对的挑战不仅来自乡村本身,所动员或依托的力量也不仅是农民,需要市民、知识分子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