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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农业合作社专题】马冀:抗战时期陕甘宁根据地农业合作社的绩效分析


乡村建设研究编者按本期“本月专题”的主题为“民国时期的合作社与合作运动”,我们特邀西南大学张艺英博士,围绕民国时期不同机构和组织创办的合作社发展问题,编选了来自不同视角的讨论文章,与读者共同思考。感谢张艺英老师对“乡村建设研究”的支持!



特邀主编按:合作社与合作运动是民国时期政治实践中的一条重要脉络。目前,学界对于不同政党,不同社会团体组建的合作社研究已非常丰富,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但是对于不同力量、不同类型的合作社的个案分析和对比研究似乎仍值得进一步探究。因此,“乡村建设研究”公众号以“民国时期的合作运动”为专题,关注民国时期在不同政治经济背景下的合作社建设以及挖掘更多尚未得到充分研究的合作社案例,陆续推送四篇相关文章,与读者共同思考。

这四篇文章的关注点分别是:(1)费达生先生在其生活的江苏开弦弓村及其周边在20世纪20-40年代开展的农民育蚕生产合作、生丝运销等一系列合作实验;(2)中华全国基督教协进会在重庆璧山兴隆场主导的食盐合作社实验;(3)国民政府在抗战大后方四川开展的合作社运动,其以信用合作社为主;(4)中国共产党在陕甘宁边区开展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生产互助为主要内容。这四类合作社的主导力量不同,合作社的主要业务也不同,最终取得的成效也不尽一致。

今天推送的是马冀:《抗战时期陕甘宁根据地农业合作社的绩效分析》,本文原载于《江西社会科学》2018年2月。

特邀主编简介:张艺英,女,河南人。西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讲师。自2007年起参与乡村调研、支教等乡村建设活动,并持续关注乡村发展与乡镇企业等。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中国近现代乡村社会经济史、乡村建设史。



抗战时期陕甘宁根据地农业合作社的绩效分析

马冀


提要:1942-1945年间,陕甘宁根据地开展的合作化运动,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重要措施,而不仅仅是革命危急形势下的应急之举。从整体上看,它是中共创新地利用乡村互助合作生产的传统,以合作社为契机,全方位推进乡村社会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变革。此举不仅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而且,广大民众通过合作社组织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参与中形成了与中共政权之间的良性互动,使得中共逐渐实现了对乡村社会资源的全面掌握。 

关键词:合作社; 陕甘宁根据地; 抗战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陕甘宁根据地实行了以政治动员为主要方式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变革。在传统互助合作基础上开展的合作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重新组织农村经济的一个重大举措,这一实践在根据地建设中具有典型意义。国内外学术界对新中国成立前根据地合作化运动的研究颇为丰富,不仅编辑出版了大量的文献资料,关于合作化运动的论著及相关研究性论文亦有不少。但这些研究大多注重合作化运动对乡村社会的经济意义,忽视了其政治意义和社会文化意义。事实上,合作化运动既是一场经济动员,同时也是一场政治动员和社会文化动员,借助这种生产组织的参与,使根据地民众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文化生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而提高了民众对根据地政权以及各项政策的最大限度的政治认同与支持。

因此,本文认为:1942-1945年间再兴起的合作化运动不仅是革命危急形势下的应急之举,从整体上看,它还是中共创新地利用乡村互助合作生产的传统,以合作社"为契机,全方位推进乡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变革,以实现中共政权对边区乡村社会的控制。

一、合作社组织再兴起的历史考察

旧中国的农民一直有着劳动互助的习惯和组织形式,如变工队、换工队、唐将班子等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互助合作运动,最早可以追溯到土地革命时期。如,江西中央根据地的老百姓创造出的耕田队、犁牛合作社。到了陕北后,初期主要有劳动互助社、代耕队以及集体修田、植林的组织。尽管对当时的农业生产起了一定的作用,如帮助抗属播种、除草、收割等,但这些劳动组织的规模较小,短期且不固定,参加者多是本族亲友,没有一定的组织者和劳动纪律,劳动日的计算也不严格。它的作用“还只是个体的小农生产之下的一个无关重要的附属因素,它丝毫也没变更个体的小农经济上的农民的贫苦与落后状态。 最为重要的是,大多合作社是由政府包办,依靠行政命令以自上而下地按乡、村抄名单的方式建立起来的,而不是农民自愿的组织。许多农民还以为它们是政府为了动员义务劳动的组织,所以他们宁愿自己组织变工、扎工而不愿意把劳动互助社等组织充实起来。由此看来,边区政府的政策与民间惯例存在着一定的冲突。

这显然影响了互助合作生产对根据地经济发展的促进,这一时期,“我们的合作社,真正好的很少。”毛泽东在1942年底对以往的劳动组织作过如此描述:“1939年后,提出了‘合作化群众化’的口号,但各地仍多用旧方式在群众中去扩大摊派的股金,来推行其所谓‘群众化’。因此,合作社仍被群众认为是摊派负担,而不认为是群众自己的。合作社的成员,仍然是和公务人员一样,要群众优工代耕,群众看不到合作社对自己有多大利益,反而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到1940年,边区政府废除了除少数成功的运输和消费合作社之外的所有合作组织。

随着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陕甘宁根据地面临着新的挑战。国民党在取消对八路军和边区政府的津贴的同时又加紧了对边区的封锁,日军也将敌后根据地作为主要进攻的目标,再加上这期间的自然灾害,使得陕甘宁边区在军事、经济和财政等方面都陷入了严峻的危机。面对重重困难,“生产仗”自然被提到与抗战同等重要的地位。1942年的西北局高干会议提出了对根据地的社会发展进行全面改革。毛泽东作了《经济问题与财政问题》和《论合作社》的报告,提出“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同时指出发展经济的重要方法是通过互助合作运动来发展农业生产和其他方面的经济。1943年 1月,解放日报发表了《把劳动力组织起来》的社论,指出:“互助的集体的生产组织形式,可以节省劳动力,集体劳动强过单独劳动。”11月,毛泽东在边区第一届劳模大会上又作了著名的《组织起来》的报告,指出:“目前我们在经济上群众组织的最重要形式就是合作社”;“发展生产的中心环节是组织劳动力,要求各地在自愿和等价的原则下使广大农民普遍开展劳动互助”。

在一系列方针的指导下,党再次带领农民改造乡村经济,成立互助组织,建立超出一家一姓的社会网络,引导农民建设新的社会与国家。新的劳动互助组织是长期的、全年的、固定的,不再局限于宗族亲友之间而是动员绝大多数村民参与,并且互助的范围也从农业耕作、输送和打场扩展到变工修埝地、修水利、进行农事准备工作等等;并且改变了以往无组织纪律、无严格劳动计算的状况,有了较严密的组织、民主选举领导人和比较公平合理的劳动计算办法;许多劳动组织还把生产同拥军优抗、自卫动员联系起来,并大力发扬互助友爱的精神。这些变化解决了边区劳动力不足的事实,极大程度地促进了农业生产。重要的是,农民“仍旧保存着个人的土地、耕畜、生产工具和各种财产的私有权,但在进行生产的时候却把他们的人力、畜力以至生产工具几家合作起来进行集体劳动,这就是建筑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集体劳动”。这一点是大多数农民能够接受互助合作生产的模式的关键。正如毛泽东所强调:“我们的经济是新民主主义的,我们的合作社目前还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私有财产基础上+的集体劳动组织。”

1943年春,合作化运动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陕甘宁边区,有完全的劳动力338760个,1943年参加劳动合作社的已有81128个,占 24%。在绥德分区的有些区和村子占的比例更高,如义和区的全区参加变工队约占全部劳力的90%,米脂的管家湾村全体劳动力都参加了变工队。在此基础上1944年合作组织的数量扩大许多,参加的农民达21万人,占总农业劳动力的45%。如新正县的马兰区组织了74个唐将班子和8个搭工族,其中成员除了当地农民外,还有外来农民和退伍军人和个别商人。赤水县四区三乡参加互助组织的劳动力占 73%,“所有的班子皆在群众自愿原则下组织的,去年本乡劳动组织中所存在的形式主义毛病等,现已彻底克服。”

二、对合作社的政治绩效分析

现代组织理论认为,组织是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因此,绩效是组织结构的决定因素之一,又是组织的结果。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制度绩效是各种制度安排借助经济行为所表现出来的实际结果。基于此,我们从政治、经济及社会文化方面入手,对1942-1945年间合作化运动的绩效作以下分析。

合作社最大的政治绩效,就是通过合作生产方式使广大农民产生对新民主主义政权的政治认同。主要体现在:新的合作组织注重保护农民的利益,并加强军民团结互帮互助的合作关系,以获得广泛稳定的群众基础和最大的政治支持,这有助于建立和巩固农民与根据地政权间的联盟。如何动员农民走出村落和劳作生活的常规例行,农民学家米格代尔的解释很有说服力:“农民政治活动的起始点是对外界的信任,农民不相信来日方长的许诺,只承认立竿见影的好处。”根据地政权认识到,只有使生产者切实感受到制度变化可能给其带来利益与实惠,才能顺利地推进这个衍化过程。新民主主义的合作社是为群众谋利益的,毛泽东指出:“合作社的性质,就是为群众服务,这就是处处要想到群众,为群众打算,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新的互助组织在形式与内容上都体现了农民的意愿与利益,“没有采取千篇一律的组织形式,而是根据各家各户的具体要求和条件来解决,不凭空臆造,也不要采取某种固定形式,只要在实际中起着互助作用就行。”取消了包工头、领头对农民压迫,不再有抽空工和抽取雇工血汗钱的剥削行为,这极大地提高了农民对互助生产方式的认同。为了使更多的农民真正受益,尤其是贫民,在政府的帮助与调剂下,改变了以往只有中农以上的农户才能雇请扎工做活的状况,许多贫农甚至新来的难民也可以“拉工”或“叫班子”。这些措施切实为农民所想,使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许多合作社还把生产与拥军、优抗、自卫动员结合起来。一些变工队就是优抗代耕队,在劳力分配和使用耕牛及农具上优待参加红军的家属;还有些变工队踊跃承担碾送公粮的任务,如白源村的变工队就“进行了运盐、送公粮、自卫动员的工作”,成为有助于抗战动员的组织。这种军民互帮互助的合作组织及优待措施大大解决了军人的后顾之忧,稳定了军心,密切了群众与军队的联盟。抗战时期的合作社实际上也是政治动员的主要手段,合作社不仅是一个生产组织,也是一个动员的组织。动员更多的民众参与的积极性,由经济上的参与延伸到政治上的参与。一些变工队、扎工队、合作社等民众的经济组织都有读报识字组,“既可以提高文化政治认识,又可以交流生产与变工经验”。党的政策或者生产号召就这样经过生产组织逐渐灌输给广大民众,并且更容易贯彻到底。一位参观边区的民主人士这样描写边区的读报活动:“在工厂、变工队、运盐队,或妇纺小组,由一个会读报的人每天拿群众报念给大家听,并且加以批评解释,进行时事教育。宣传效果似乎很大,报纸上的劳动英雄生产计划的消息,尤其易于引起各地群众的工作热情。”显然,合作的生产模式把农民置于集体劳动和组织化的生活中,不仅增加生产,更多的是“组织起来便于政治教育,配合政治动员”,增强了集体化意识,与国家政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正如有学者指出:“在这种团体生活中,他们的眼光开始突破家庭的小天地,他们开始普遍地形成强烈的政治认同,公民意识和国家观念也迅速长成。”从某种程度上讲,合作生产的模式大大缓解了当时严重的经济危机,更为重要的是使中共的新民主主义目标取得一定的政治优势。

三、合作社促进经济增长的绩效

合作社促进经济增长的绩效,很大程度上源于劳动力资源的重新整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农业产出方面,以安赛的马家沟村为例:1942年未开展劳动互助时的收获是87石7斗,1943年合作生产后的收获是160石,增加了86%。整个边区的粮食总产量从1937年的126万石增至1943年的181万石,除满足当年消费,还有21万石余粮。当时边区财政厅长南汉宸说:“四三年提出耕三余一的口号,经过数年来的努力,虽未完全达到,但已做到家家有余粮。”

农业结构上,由于分散的个体劳动力被组织起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改变了过去单一的农业经济结构布局,形成了以农作物为主、经济作物并重、农牧兼营的农业经济格局。当时提倡种植的经济作物有棉、麻、桑等。1943年至1945年棉田面积分别占到农业耕地面积的1.1%、2.2%和2.4%,棉花成为边区农村的一项主要收入。以1944年延安的市场物价计算,棉花的产量是3044865斤,相当于小米395832石或137亿多元边币,占1944年粮食产值的21.8%。桑蚕业是边区提倡的另一农村副业,1943年,蚕桑业得到较快发展,仅清涧一县有大桑树27279株,小桑树13321株,新栽桑树20459株,全县共有养蚕户4379户,共养蚕350石,收茧30904斤。

农民收入以及消费水平有了较大改善。合作互助生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满足了群众自给的需要,提高了群众的生活水平。粮食消费1938年每人0.87石,1943年增至0.9石,布匹消费1938年每人1.91丈,1943年增至3丈。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购买力也有所增长,从集市的繁荣就可看出。如关中马栏镇上广大群众的购买力已空前提高,店铺有18家之多,小摊小点琳琅满目,合作社每日销货在万元以上,购货群众往来不绝。在延安裴庆乡,1943年全乡人口比1938年增加了297人,而人均消费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增了0.28石。从这些缩影中足以看出边区群众的经济生活有了一定的提高。

总之,合作社的集体生产由于最大限度地动员了根据地的劳动力资源,改善了农业生产关系,提升了劳动生产率和经济绩效,帮助抗日根据地找到了发展生产的好方法,促进了根据地经济的增长。

四、对合作社的社会文化绩效分析

教育与生产相结合是根据地政权建设的一贯方针,合作社作为群众性的经济组织,它同时也承载着文化教育的功能。1944年,西北局宣传部长李卓然在边区的文教大会上还明确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变工队、合作社、运输队、妇纺小组中组织读书、识字扫盲活动。许多变工队取消了以往的一切迷信习惯和旧风俗,增加了读报、识字、教唱新秧歌等文化娱乐活动,把党的政策和新的道德风尚与文化灌输给广大农民。为了使农民学习与生产两不误,党的教育工作者直接把变工队、合作社等生产单位变成读报组、识字组。“凡是有好的读报组和黑板报的地方,那里对政府政策法令和上级号召就容易贯彻,生产教育各项工作就容易开展。”识字是为了扫盲,党也清楚认识到,“识字运动,是提高群众文化政治水平的先决条件”,只有培养民众的基本阅读能力,他们才能更深刻地理解党的新民主主义目标。农民并不在学校学习,合作社就是学校,分布在田间地头的各个角落,教他们认识与自己生活和劳动有关的字。从1942年起,新秧歌成为边区民间文化的标志,用来鞭挞社会的弊病,歌颂新社会的道德风尚。新秧歌大多围绕着热爱劳动、热爱生产的主题,如组织生产、变工、妇纺、二流子转变、开荒等来表现新型的农民形象和劳动的意义。1944年的56篇秧歌剧中有26篇是描述劳动光荣的,农民看到“把我们开荒生产的事都编成戏了”非常兴奋,从中得到了享受与教育。

一些变工队还建立了劳动纪律,要求:“按时到工,不到必须向组长请假;作息服从组长指挥;先给谁做有组长分派等。”改变了传统农民散漫、无组织的行为,这些“在集团生活中训练民众的行动纪律,使其参加救亡活动,能为大众服务”。经过互助协作劳动,传统乡村中农民的自保、淡漠、狭隘的意识逐渐减少,合作意识与团结互助精神也得到了很好的发扬,一些变工队还规定给病人代耕不还工等,获得了良好的影响,村中出现前所未有的团结,如桃镇群众的口语是“不能个人主义”。

合作社在改变妇女地位和改造二流子方面起到一定的作用。由于战争压力和经济困难,要求最大限度地释放根据地的劳动力潜能,许多妇女被动员走出家门,不再缠足,投入社会生产及生活活动中。这无疑提高了她们的经济地位与政治地位,促进了妇女解放,改变了旧的社会风俗。“在赤水、新正、志丹等地出现了许多妇女的开荒、除草班子和变工队”,而且妇女参与生产也使“纺织业劳动生产率和资本生产率也迅速地上升了”。二流子也被动员参加合作社,有的还转变为变工队队长和劳动模范,如延安县和华池县9554 名二流子经过一年改造,有5587人变成新社会好公民”。可以说,把将所有具备劳动能力的人卷入生产的热潮中,实际上强化了一种对劳动及劳动者的新观念。可见,中共借助这种生产组织的方式把新文化、新风俗引进传统的乡村社会,培养农民的互助合作精神和新型劳动意识,为乡村社会新秩序的建设创造了条件。

五、结论

“把群众力量组织起来,这是一种方针”,抗战时期陕甘宁根据地建设的各种政策方针都是通过组织群众的手段进行的。可以说群众组织的革命职能在于提供一种手段,或创造一种气氛,使新政权能够扎根、成长。众多的组织中!,合作社只是其中的一类经济组织,主要功能是发展生产,但由于特殊性的战时因素,它又承载着政治动员和文化教育的功能。从组织功能角度看,这种以相互交叉与重叠的功能来实现组织上互补与共生的革命目标对根据地的全面建设起着重要作用。

其一,新的互助组织在利用传统的基础上,有效地整合了劳动力资源,减少浪费,延长有效劳动时间,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既改善了贫苦农民的生活水平,又保障了根据地政权的物资供给。

其二,合作社也体现出一种政治动员和社会文化教育的作用。合作的生产模式影响了乡村社会下传统的人际关系,释放了广大农民参与经济与政治的积极性“。变工队使农活干得更愉快,更有效率,同时由于创造了新的集体主义精神,使他们对克服众所周知的农民的个人主义和氏族性质的思想起了很大作用。”按照毛泽东的想法“农村发展的关键将不再是农户和政府机关,而是合作社”它是农民与国家之间的中介,在安排本地的经济、政治、社会、军事生活等方面会大显神通的。因此,毛泽东这样评论:“这种生产团体,一经成为习惯,不但生产量大增,各种创造都出来了,政治也会提高,文化也会进步,卫生也会讲究,流氓也会改造,风俗也会改变。”

总之,1942—1945年间合作化运动的再兴起,改变了乡村的经济模式,创造了经济增长,更为重要的是,这种合作生产的方式“使那些与世隔绝的乡村感受到社会政治变革的浪潮,为农村社会的变革与发展提供了动力”。而广大民众通过合作社组织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参与中形成了与中共政权之间的良性互动,使得中共逐渐实现了对乡村社会资源的全面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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