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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唐丽桂:“城归”、“新村民”与乡村人才回流机制构建

唐丽桂 乡村建设研究 2024-01-13


本文刊发于《现代经济探讨》2020年第3期

作者简介:唐丽桂,重庆市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乡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内容提要:构建乡村人才回流机制,要把乡村建设需要的人才“引回来”、“留下来”。“城归”是近年来我国精英人才的首次“人才回流”,是“三农”政策富集的成效,我国城乡关系的“自我调节”,其在一定程度实现了人才的“引回来”。研究认为,当前构建乡村人才回流机制,关键在于如何把人才“留下来”,实现向村民与“新村民”的身份转化与意识转化,积极主动参与乡村振兴。研究提出,“留住”人才,需要不断优化乡村人才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在外部环境方面,应加强乡村规划与执行,促进乡村建设有序化;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和配套,提高教育和医疗水平;加快乡土文化资源的保护与传承,发挥“乡愁”文化的粘性。在人才内部机制建设方面,应加快树立乡村共治共享理念,促进新老村民共同参与乡村振兴;建立双重诚信体系,提升政府与村民诚信意识;建立人才长效培育机制。

关键词:城归  新村民  乡村振兴  人才回流

基金项目: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村庄衰落诱发的多重问题及社区治理研究”(编号:2017YBSH055);重庆市科技局绩效激励引导专项“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农业科技需求与供给机制优化研究”(编号:CSTC2018JXJL80037)。



一、引 言 


改革开放后,我国对人口的束缚逐渐放开,由此开启了乡村人口向城市的人口流动史,经过40多年发展,外流人口早已不局限于农村的剩余青壮年劳动力,不少地区农村家庭举家外出者比比皆是,一些贫困地区,甚至举村人口外流,村庄消亡。随着人口长期持续流失,大量乡村变得萧条,农村空心化现象加剧,“三农”问题突出。为振兴乡村,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等文件,推动乡村振兴全面实施。振兴乡村,首先面临的就是乡村人才不足问题,可以说,创新人才机制,促进人才从城市回流,凝聚乡村人气,应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


“人才回流”在西方学者的通俗称谓是“Brain Gain”(陈怡安,2014),是相对于“人才外流”而产生的一个概念,早期主要用于研究在海外工作和留学人才对母国的回归,后来逐渐沿用到国内不同区域间的人才流动研究,如方勤敏(2004)研究了我国欠发达地区人才回归的策略,刘志红(2006)则对我国中西部地区人才回流的可行性及对策进行过研究。近年来,由于乡村大量人口外流致使乡村发展人才缺乏,吸引人才回归成为“三农”政策的一个重要方面,“人才回流”一词也开始用于研究城乡之间的人才流动问题,主要用来描述人才从城市向乡村的时空转移现象。李秀美(2012)提出,当农业农村现有人才存量无法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需求时,合理引导掌握一技之长的农民工、农村籍大学生以及非农籍社会人才回流农业,是确保农业产业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程蓉(2018)认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核心问题是人才回归人气聚集。周晓光(2019)认为,人才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根本,并进一步分析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人才的类型、素质、环境等的需求。陈贵(2019)认为破解振兴乡村急需人才不足,应探索“积分落户农村”新模式,鼓励城里人到农村去养老、投资、务农创业等。


在政策层面,近几年来国家和地方出台大量助农惠农政策和“返乡创业”政策,鼓励人才向乡村回流。随着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协同推进,我国乡村基础设施条件有效改善,乡村创业就业环境进一步优化,乡村人才回流的软硬件条件初步具备。在此背景下,“城归”现象开始出现,乡村“新村民”的身影也开始成为不少村庄的一道亮丽风景。“城归”现象与“新村民”的产生,既是我国长期以来“三农”政策富集的成效体现,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城乡关系的“自我调节”,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乡村振兴人才不足问题,也为乡村振兴人才回流机制构建提供了新的研究方向。那么,在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如何理解“城归”的内涵,如何吸进和利用好“新村民”,使它们成为乡村振兴的有效智力资源与文化资源,是当前值得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城归”与“新村民”的内涵 


“城归”一词提出于2004年,其命名灵感源于“海归派”一词,意指那些走出封闭的乡村到城市中拼搏发展并取得一定的经济成就之后,重新返村参政,并迅速走上村庄政治前台,掌控村级公共权力行使的村庄外出回归成员,称为“城归”精英(林修果、谢秋运,2004)。此后,“城归”一词开始在学界与政府层面开始使用。但目前可查到的关于“城归”的文献研究不多,从已有的文献来看,“城归”、“城归”现象、“城归”群体几个词语存在混用情况,目前概念尚未统一,一般而言,“城归”和“城归”现象是指人才从城市向乡村回流的现象,“城归”群体主要是指从城市向乡村回流人才的结构。从现有文献分析,可以看出,关于“城归”的概念,目前存在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把“城归”者作为一个群体,认为返乡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科研院校的科技文化下乡人员、扶贫干部等均属于“城归”。如叶兴庆(2016)把近年来从农村走出去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人员,以及城镇的科技人员、中高等院校毕业生等下乡从业现象,称为“城归”现象,并把这些下乡创业群体归属于“城归”群体。雷洪和赵晓歌(2017)对“城归”的概念界定,与叶兴庆(2016)类似,他们认为,“城归”群体除了包括数量上居于首位的返乡农民工外,还包括市场创业者、科技文化下乡者、农村扶贫工作人员、赴农村就业的大学生等,这些人共同构成的复合的社会群体才是“城归”群体。但更多文献对“城归”的概念界定是偏向狭义的,他们一般把“城归”者局限于“农民”身份,主要指返乡创业就业的农民工。如林亦平和魏艾(2018)认为,“城归”人口是指原有农业户籍人口以不同形式进入城镇就业与生活一段时期后,返回原居住乡村进行就业、创业与生活的特殊群体。他们还进一步对“城归”的结构进行了界定,认为“城归”在相对广义上包括了所有回归农村进行就业、创业、投资与生活的原有农业人口(包括农民工、城镇企业招工人员、农村大学生等),在相对狭义上则只包括了返乡创业与就业的农民工。2019年的一些最新文献,在“城归”的概念上,仍偏向狭义,把“城归”者的身份主要限于“农民”范畴,有研究认为,“城归”是特指那些在城镇拼搏多年,经历过长期市场经济磨砺,有资金积累、有技术专长、有从业经验、有营销渠道、有创业意愿、有故土情节的“六有”返乡创业农民工(黄敦平,2019);也有研究认为,“城归族”是指从城里返回乡下的创业农民工群体,其大多是自发回乡、拥有在城市打拼多年积累的资金、经验和眼界,是一批有经历的成功人士和能人(顾结龙,2019)。还有研究认为,我们应该赋予“城归”现象及这一新群体一些更新的理论解释,他们认为“城归”是乡村振兴背景下真正的“人的回归”(刘祖云、姜姝,2019),该研究虽没有给出“城归”的明确概念,但从文献内容不难发现,其研究的“城归”,仍然是指从乡村向城市流出农民群体重新对乡村的回归。通过文献梳理,本研究认为,“城归”本质上是人才从城市向乡村的时空转移与身份转换,“城归”现象体现的就是人才回流乡村的过程。随着“城归”现象在广度与深度上的发展,“城归”群体逐渐壮大,人才结构内涵进一步拓展,从城市返乡的原籍农民工、大中专学生、退役士兵,以及非原籍的科技文化下乡工作者、农村扶贫工作人员、离退休返乡者、乡村创业者、从事乡村公益活动的从业者等社会群体,均属于“城归”群体。
与“城归”相比,“新村民”是一个更新的名词,目前在乡建学界和在地实践者中提得比较多,但在学术界尚未有明确的概念。在中国知网上检索“新村民”的关键词,仅有2篇文献;检索篇名含有“新村民”文献,可以搜索到20篇文献;检索主题含有“新村民”的文献,可搜索到62篇。在上述检索到的文献中,对“新村民”的概念与内涵均无较为明晰的界定,甚至在近一半的文献中,新村民不是一个专有名词。目前以“新村民”为具体指代名词的文献中,对“新村民”的内涵释义大概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由于异地务工形成的新村民,这部分新村民,一般由落后地区农村向大城市周边农村流动,以农民工为主。如郑秋临(2012)认为,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外来人员涌向经济发达地区务工,为了节省开支,他们居住生活在城市周边的农村,成为新农村里的新群体,即新村民,他进一步得出“新村民是由外来人员在经济发达周边地区农村居住生活而形成的新群体”的结论。与此概念相近的是,朱彭忠、曹少奎(2012)和金林泉等(2013)研究上海嘉定区太平村村域治理时,把大量涌入太平村,来自全国各省(市)数量超过本村村民数倍的外来人员称之为“新村民”。第二类是由于城市居民异地乡村生活形成的新村民,这部分新村民,主要由大城市向自然环境优良的乡村流动,以城市中产阶级家庭为主。如陈琳(2018)以云南大理银桥镇个案研究移民的文化属性与经济的稳步发展时,就把在城市化高速发展过程中,在西南边陲大理这个小城市里的周边村镇,涌进来的大批高知高能的中产阶级家庭,称之为当地乡村的“新村民”。第三类是由于异地创业与工作形成的新村民,这部分新村民,主要来自城市和异地乡村,具有一定投资经营能力和技能的人群。如刘吉婷(2018)就把成都市蒲江县明月村外来经营者视为“新村民”,并以“经济依赖”和“情感认同”来解释外来经营者对旅游社区地方依恋的特殊属性。根据当前乡村在地实践中对“新村民”的一般指代,以及“新村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价值而言,上述三类对“新村民”认识均存在不足之处。本研究在立足已有的研究基础和实践调研基础上,对“新村民”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认为“新村民”应主要指那些来自城市或者外地户籍,非本村原籍但在村庄工作、创业或生活超过半年及以上的人群,包括乡村外来创业者、生态农人、艺术家、学者、自由职业者、退休人员等,以及从事乡村公益的组织和从业者。这些乡村外来人员,由于长期工作或生活在村庄,为区别于原籍的本土村民,可统称为“新村民”。



三、“城归”和“新村民”:乡村振兴人才之源  

从“城归”和“新村民”的内涵可以看出,“城归”强调的是人才从城市向乡村的回流,“新村民”偏重的是在一个村庄范围内相对于原住民而言,来自外部却在村庄居住超过一定时间的“村民”。在我国大量乡村空心化加剧背景下,“城归”和“新村民”的产生,有利于缓解乡村振兴人才不足问题,也为乡村人才回流机制构建提供了新研究方向。
1.“空心化”的乡村靠谁振兴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城镇化发展迅速,期间不断向城市转移的大量农村劳动力,在城市建设与工业化发展中作出了巨大贡献,但这些年农村人口向城市的单向流动,使我国不少农村出现空心化老龄化问题。本研究对西部某市的三个村庄进行深度调研发现,三个调研村庄外流人口占村庄总户籍人口平均比重达到63.4%,其中外流劳动力平均比重为46.3%,可见,一些地区农村人口的流失情况已经十分严重(见表1)。

表1 某市村庄人口情况调研统计表(单位:人)

调研村

村庄人口

外流人口

总人口

其中:

劳动力

外流总数

其中:

劳动力

外流人口占总人口比重(%)

外流劳动力占总人口比重(%)

A

3150

2098

2159

1881

68.5%

59.7%

B

2653

1435

1430

760

53.9%

28.6%

C

1225

694

829

624

67.7%

50.9%

数据来源:重庆市长寿区称沱村(A村)、丰都县香岩村(B村)和彭水县木蜡村(C村)实地调研


乡村人口空心化,曾引起学界关于“谁来种地”问题的讨论,但农业科技的创新发展,特别是适度规模经营与机械化,似乎破解了这一问题,从我国连续十五年的粮食丰产可见一斑,以致近年来关于“谁来种地”问题讨论的声音渐小。然而,长期以来乡村人口大量向城市与非农产业转移,对乡村的影响,已经渗透到乡村的更多方面。在农业领域,尽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与适度规模经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但在某些地区,如西南丘陵地区,特殊的地理地貌,约束了农业规模经营与机械化,使耕地撂荒形势严峻;在某些机械化难以替代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如蔬果产业,劳动力不足与劳动力成本高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在乡村文化方面,大量外流的乡村人口使传统的乡土文明断裂,乡村公序良俗被破坏,大量农耕文化传承面临危机。在乡村治理层面,撤乡并镇扩大了乡村治理范围,传统乡村道德约束弱化,乡村治理能力下降,村庄无序化建设增加,留守老人与儿童等问题突出。
乡村振兴,人才是关键。空心化的乡村,靠谁来振兴?促进城市人才回流,加强乡村人才培育成为当前人才振兴的主要手段。“城归”是乡村人才回流的主要体现,张蕴萍(2016)认为,“城归”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人才向城市流动的惯性,也规制了垄断资源的单向度走向,成为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适度平衡了农村变革过程中的各种负外部性。厉以宁(2017)对城归人口在农业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新的人口红利”作用则给予了高度评价。顾结龙(2019)则从乡村文化视角,认为“城归族”的出现为新农村文化产业的建设和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可见,“城归”是乡村振兴人才主要来源渠道,但如何让“城归”现象可持续,让“城归”群体“回得来,留得下”,让那些从村里流走的人才,再恢复村民角色,让那些对乡村有情怀的非原籍村民从“城归”者转化为“新村民”,共同参与乡村建设,才是乡村人才振兴的根本目的,才能真正解决乡村振兴人才缺失的问题。
2.主动与被动:“城归”者为何而归“城归”者能否在乡村留得住,与其回归的原因紧密相关。刘祖云和姜姝(2019)把“城归”原因分为隐性和显性两个层面,认为在隐性层次上,“城归”是受到了中国传统文化基因中“叶落归根”这一潜意识的深刻牵引,在显性层次上,则受到了农民工乡村社会关系的“不在场”以及城市对于农民工的制度性排斥等因素的影响,进而把“城归”分为“虚假回归”和“主体性回归”。本研究基于已有文献研究和实践调研,根据“城归”者的回归意愿,把“城归”分为被动与主动两类。
被动“城归”,“城归”者主观上没有回归意愿,但基于外部原因,被动回乡。被动“城归”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自身原因,主要是指乡村流出的老一代的农民工,以及有伤病的农民工,受年龄与身体影响,难以满足城市务工要求,被迫返乡。二是经济原因,主要是指那些在城市务工收入偏低的农民工,以及部分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城市居民,为节约生活成本,被迫从生活成本较高的城市向生活成本偏低的乡村逆流。三是家庭原因,由于家庭留守老人失能,或留守儿童特殊阶段的学习、疾病等原因,导致在外务工人员的返乡。四是工作原因,主要指“城归”群体中的科技文化下乡工作者、农村扶贫工作者等人员,由于工作需要而不是自身主观选择,在一定时期,被动地把工作和生活重心从城市转移到乡村。五是劳务市场环境影响,受外部经济环境与劳务市场环境影响,导致某些行业出现阶段性减员,迫使一些城市经商务工人员季节性返乡。
主动“城归”,“城归”者主观上对返乡创业或乡村生活具有强烈的意愿,在行动上有明确的目标,其回归主要基于情感和经济两个因素,主动回乡。中国人自古以来,就有故土情节与隐世情怀,从陶渊明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陆游的“云闲望出岫,叶落喜归根”,到余光中“乡愁”等大量文学作品,均反映出中国人的乡土情怀。这种乡土情怀,就如同一种隐形的“粘性剂”,在情感的隐秘深处吸引着曾经从乡村里走出去人群,这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所特有的家乡的“空间粘性”(刘祖云、姜姝,2019)。在这种情感因素下,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离退休人员,以及城市精英中的乡村创客,自由职业、乡村社工等,均可能成为主动“城归”者。
无论是主动“城归”者还是被动“城归”者,均会在乡村生活或工作一定时间,其必然对乡村生态环境、乡村文化、乡村治理等带来影响。调研发现,主动“城归”者比被动“城归”者更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对乡村振兴具有正向影响,是助推乡村振兴的人才主力。被动“城归”者,则可能是乡村振兴的“隐性人才”,需要通过创新人才机制,来激发其参与乡村振兴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3.“新村民”:精英人才的反向流动随着“城归”现象增加,“新村民”开始在一些乡村出现,与村庄原籍村民的回归相比,“新村民”的主体主要是城市精英,也包括“异地创业”的职业农民,他们不再拘泥于故土,而是把“乡愁”从“回家乡”的小情怀,转变为“回乡村”的大情怀。“新村民”产生,是我国精英人才真正意义上向乡村的流动。社会发展历史证明,精英人才一般从社会底层向高层流动,从落后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精英人才的无限流动与更替,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新村民”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传统规律,实现了精英人才的反向流动。无论是向往田园生活的离退休干部、城市小资青年(如艺术家、学者、自由职业者等),还是立志乡村创业的创客精英,“新村民”的到来,对乡村的影响都是十分显著的,他们不再把自己作为“客居”乡村者,而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关心村庄的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氛围与乡村治理等问题,主动参与村庄事务。目前,“新村民”在大城市郊区和生态环境较好的乡村发展迅速,有效改善了当地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村庄治理与人文环境。
以昆明郊区的大墨雨村为例,该村距离昆明市西山区政府所在地20公里左右,是一个拥有600多年历史传统的彝族古村落,至今仍然保存着彝族老寨和彝族文化传承,村里的孩子们几乎都会说彝族话,当孩子们到了一定的年龄,尤其是女孩,便会学习彝族传统的刺绣。大墨雨村良好的区域条件、民族文化和自然风光,近年来吸引了大量“城归”群体,其中一部分“城归”者最终选择留在村庄,成为了“新村民”。目前,大墨雨村“新村民”人数接近100人,包括了公益组织从业者、艺术家、建筑师、规划师、民宿经营者、学者、生态农人、自由职业者等不同身份不同年龄阶段的人群。这些“新村民”与老村民混居,建立新的“邻里关系”,共同促进村庄建设。目前,该村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迅速,新老村民共同发起的“创意乡街”,每逢周末就会迎来大量游客;村里80多幢老房子,已经有60多幢被租了出去,原本趋于荒废的老村落重新热闹起来,不少知名艺术家、画家、设计师的工作室搬进了村。村庄以自然生态的“永续生活”为理念,自然农耕、集体采购、快递代收、垃圾分类等工作逐渐有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与外来文化的融合共生,村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更加优化,大墨雨村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生动缩影。



四、从“城归”到“新村民”:如何构建乡村人才回流机制


事实证明,“城归”现象的产生,既体现了近年来国家助农惠农政策效果,也标志着城乡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城归”为乡村振兴提供了重要人才来源,但如何让“城归”者真正留在乡村,成为乡村振兴的人才精英,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发展,是构建乡村人才回流机制的关键,也是实现乡村人才振兴的首要任务。从“城归”与“新村民”之间的关系,可以看出,乡村人才回流机制构建,包括两个重要的环节,一是如何使人才从城市向乡村逆向回流,二是如何使回流乡村的人才留在乡村,参与乡村建设发展(见图1)。


近年来,我国在乡村实施大量惠农政策,乡村生产生活的软硬件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城归”回乡创业与生活创造了良好条件,使“城归”现象在很多地方成为一种常态。但调研发现,一些怀着美好期望回乡的“城归”者,由于现实问题,不少人又离开乡村,选择重新回归城市。为此,本研究认为,当前构建乡村人才回流机制的重点应该放在第二环节上,即如何使从城市向乡村回流的人才自愿留在乡村,参与乡村建设发展。研究认为,要使乡村能留住“城归”者,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外部条件优化和内部人才制度建设。
1.加强乡村外部条件优化加强乡村规划与执行,促进乡村建设有序化。近些年,随着经济发展,村民收入水平提升,不少地方的乡村民居与公共设施建设加快。但由于缺乏统一规划管理,很多村庄新增建筑的建设地点选择随意,建设风格各异,严重破坏了乡村原有风貌与自然生态环境,使乡村失去原有魅力,难以吸引“新村民”进驻。为此,应该加强乡村整体规划,对乡村新增建筑地点选择、建筑风格、公共设施配套、产业发展等进行整体规划与布局,同时严格规划执行,保护村庄生态环境与原始特色风貌。
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及配套。加强乡村道路、水电、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停车、公共卫生、公共活动空间等配套,加强人居环境整治,优化乡村基础设施配套。针对当前制约“城归”人才留在乡村的教育和医疗两大问题,应与我国教育与医疗体制改革有效衔接,一是完善基层教育资源配套,加强村、乡镇与县级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教育对接,加强基层师资力量建设,提高基层教育水平,同时简化“城归”人才子女转学手续;二是加强完善省(市)、地州、县、乡镇、村五级医疗体系建设,完善医疗设施与医务人员配套,提高医疗水平,完善应急医疗反应与衔接机制,加快推进异地医保结算向基层延伸。
加快乡土文化资源的收集、保护与传承。选择从城市向乡村“逆向回流”的“城归”者,均怀有美好的乡土情节,因此,乡村的传统村落、老屋,以及承载着农耕文化记忆的乡村生产生活器具,传统节日与习俗等,成为其寄托“乡愁”的符号,也是留下他们的“隐形网”。当前乡村建设速度加快,乡村传统乡土文化资源流失加速,若不加快乡土文化资源的收集、保护与传承,乡村将失去寄托“乡愁”的文化符号,也失去吸引与留住“城归”者的良好资源。故而各地乡村应加快乡土文化资源的收集、保护与传承,建立乡村农耕文化馆,收集传统农耕生产生活器具,保护传统民居与传统村落,传承传统习俗与饮食文化。
2.创新人才内部制度建设建立乡村共治共享理念。打破行政边界与户籍制度约束,建立乡村共治共享理念,使“新村民”可享受与原住民平等的义务与权力;邀请“城归”的村民与“新村民”参与村党委举办的各类学习活动,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共同为村庄建设与发展出谋划策;支持“城归”中有能力有魄力的人才积极参与村委会选举,为乡村基层自治注入新生力量,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建立双重诚信体系。优化乡村诚信环境,强化基层地方政府与村民的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和集体意识,建立政府与村民的双重诚信体系,通过建立诚信数据库和诚信红黑榜等方式,强化政府与村民诚信约束。地方政府对乡村建设发展的政策落实要到位,对村民的承诺要兑现,对“城归”群体的困难要积极协助解决;老村民之间,新老村民之间,新老村民与外界之间,要诚信为本。
建立人才长效培育机制。政府组织和村自主组织相结合,从政策制度、经营管理、文化理念、技术服务等多个层面,在新老村民之间定期开展培训学习与交流活动;引导新老村民在村庄内部、村庄之间、村庄与城市之间,建立多维对话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与交流活动,促进内外沟通与融合;强化金融工具创新,多模式扶持新老村民创业。



五、结 论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乡村人口加速外流引致的农村空心化,使乡村日趋萧条而缺乏人气,乡村发展减缓,乡村振兴难度加大。“城归”的兴起及逐渐向纵深发展,为乡村人才振兴提供了良好的资源,推动了新时期的智力下乡与资本回流,对乡村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倍乘效应。本研究认为,构建乡村人才回流机制,应用好“城归”人才资源,鼓励精英人才从城市向乡村逆流,并不断优化内外环境,留住“城归”人才,使其能“回得来,留得下”,完成“城归”者向村民与“新村民”的身份转化与意识转化,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发展。本研究把乡村人才回流机制构建的重点放在留住“城归”群体上,并针对当前影响“城归”群体留在乡村,成为乡村振兴有效人才资源的内外环境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本研究认为,在外部环境优化方面,应加强乡村规划与执行,促进乡村建设有序化;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及配套,特别是应解决制约“城归”子女教育和医疗的两大约束问题;加快乡土文化资源的收集、保护与传承,留住“乡愁”的文化符号,发挥文化粘性,留住“城归”群体。在内部环境优化方面,应在新老村民之间建立乡村共治共享理念,发挥集体智慧,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应在政府与村民的之间建立双重诚信体系,通过诚信数据库和诚信红黑榜等方式,提高政府与村民诚信意识;应建立人才长效培育机制,加强人才引进与培育。同时,本研究认为,构建有效的乡村人才回流机制,还需要国家、地方政府与乡村的联动与协作,离开了任何一方,再完美的制度设计也将成为空谈。



参考文献

1.陈怡安著:《中国海外人才回流的国际知识溢出与技术进步研究》,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2.李秀美:《基于产业化发展的农业人才“回流”问题研究》,《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年第6期。

3.周晓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人才瓶颈及对策建议》,《世界农业》2019年第4期。

4.陈贵:《振兴乡村急需人才建议探索“积分落户农村”新模式》,《人民政协报》2019年3月18日第5版。

5.林修果,谢秋运:《“城归”精英与村庄政治》,《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6.叶兴庆:《农业供给侧改革呼唤更多“城归”》,《人民日报》2016年12月19日第5版。

7.雷洪、赵晓歌:《“城归”现象:主体特征、形成机理与生成逻辑》,《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

8.林亦平、魏艾:《“城归”人口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补位”探究》,《农业经济问题》2018年第8期。

9.黄敦平:《鼓励“城归”返乡创业的对策》,《安徽日报》2019年4月23日第6版。

10.顾结龙:《浅析“城归族”对新农村文化产业建设的影响》,《边疆经济与文化》2019年第1期。

11.刘祖云、姜姝:《“城归”:乡村振兴中“人的回归”》,《农业经济问题》2019年第2期。

12.郑秋临:《略论新村民文化的建设与发展》,《群文天地》2012年第5期。

13.朱彭忠、曹少奎:《构建开放、包容、民主的“新太平—太平村新村民管理的探索与实践》,《上海农村经济》2012年第2期。

14.金林泉、周全绍等:《幸福家园—一个全国文明村的村域治理实证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3年版。

15.陈琳:《移民的文化属性与经济的稳步发展—云南大理银桥镇个案探究》,《现代营销:经营版》2018年第11期。

16.刘吉婷:《社区营造视角下乡村旅游社区外来经营者地方依恋研究—以成都市蒲江县明月村为例》,四川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8)。

17.张蕴萍:《供给侧改革:中国垄断行业政府规制体制改革的新动力》,《理论学刊》2016年第5期。

18.厉以宁:《“城归”将成为新的人口红利》,《理论与当代》2017年第2期。



为适应微信阅读,内容有删减,原文见《现代经济探讨》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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