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城事 | 驾考过程中 车辆碰撞责任咋划分?考场方面让考生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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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过程中 车辆碰撞责任咋划分
考场方面让考生出钱,考生对此提出疑问
《安阳晚报》记者赵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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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驾考过程中两辆考试车发生剐蹭,考场要求两考生分摊1400元修车费
“6月19日,我在安阳市中心考场考试科目二的过程中和另一辆考试车发生了碰撞,考场工作人员以扣留身份证和准考证相威胁,最后我们两个考生每人出了700元。”昨日,刘女士向记者反映她在驾考过程中的遭遇,并就自己所出的700元钱提出异议。
刘女士是林州的学员,预约的是6月19日在中心考场进行科目二的考试。“考试一共有两次机会,第一次我没有通过,随后按照规定进行第二次考试。谁知第二次考试刚结束,就有一名身着制服的工作人员过来说我撞车了,要求我下车,还要走了我的准考证等证件。”刘女士回忆,第一次考试没通过之后,她驾车通过回车道返回出发位置的过程中,右侧有一辆考试车并了过来,她感觉可能撞上了,但是也不确定,所以并没有立即停车,一直到考试结束考场工作人员赶来。
刘女士表示,下车后的确看到右侧车门有凹陷,工作人员说需要评估一下车损,随后进入了一间办公室一二十分钟。“后来他们说评估修车费用需要1400元钱,我们双方都有责任,让我们平摊这笔费用。”刘女士说,她当时很害怕,整个人都是蒙的,也不知道该不该出这笔费用。但是考虑到自己的证件都在对方手里,自己如果拒绝很有可能证件被扣留,于是她让丈夫转了700元钱,随后自己通过微信支付给了其中一名考场工作人员。对方收了钱之后把证件还给了她,但是没有出具任何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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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
驾考出事故学员须赔偿?
“这个事情我觉得很不合适,首先,这1400元维修费用究竟是怎么评估出来的?其次,对方是不是应该出具相关收据?关键是这些车都有保险,而且是考试用车,还需要学员出这笔费用吗?”刘女士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考场:
维修费用是联系汽车维修厂后预估得出的
负责协商解决此事的考场工作人员未利刚介绍,在6月19日当天的科目二考试中,9号车与13号车发生了事故,“当时9号车刚刚进行完曲线行驶的考试,在行驶出该科目路段时与在回车道上直行的13号车相遇,两车当时都没有减速避让,导致碰撞。其中9号车保险杠掉落、汽车牌照损坏,还有一个大灯也坏了。13号车前后两个车门都有凹陷,并有明显的剐蹭。”
针对刘女士所说的以扣留身份证、准考证相威胁要求赔偿这一说法,未利刚表示,因为不清楚学员的信息,所以拿走了相关证件做登记,并不存在威胁这一说;而1400元的维修费用,也是他们当时与汽车维修厂打过电话后,初步预估的一个数字,“我们计划本周末送去维修,费用可能还要比这个高。”
至于为什么没有收据,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民警表示,考场内这类事故时有发生,因此考场有专门人员负责处理这类情况,但是当天该人员恰好不在,所以没有出具相关收据,学员如果想要收据可以与驾管科联系。
保险公司:
事故车辆属于同一所有人的,可理赔其中一辆
那么学员究竟是否应该承担这笔维修费用呢?
车辆管理所方面表示,虽然车辆有保险,但是因为事故发生在两辆考试车辆之间,车辆所有人属于同一人,保险公司不会理赔,因此一般出现这些情况,需要学员赔偿;而且这是学员在驾驶过程中出现的事故。
但是平安保险的工作人员表示,一般在出险过程中,遇到这类事故双方车辆属于同一所有人的,可以理赔其中一辆车。
律师:
法律无明确规定,可从两方面考量
对此,河南国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昆表示,该谁理赔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可以从两个方面考量:
一方面,考场可以考虑追究驾校的责任,毕竟这是由于驾校的考生导致的事故,而驾校和考生之间,如果由于考生自身存在过失行为,应该由考生承当相应责任;
另一方面,考场也应该承担损失,理由是进入考场的考生都没有驾驶资格,考场应允许他们有犯错的可能,考场理应预估到风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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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琨 审核/李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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