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街头不文明交通行为丨治理乱停乱放顽症还需下“猛药”
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占了近一半的道路。
■“街头直击不文明交通行为”系列报道之③
■乱停乱放:方便自己,添堵他人
记者 麻翛然 赵慧 实习生 贾雨萌 文/图
随着城市发展,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数量与日俱增,如何给它们找个合适的栖身之所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停车场、街边临时停车位、电动自行车存放点……城市管理部门采取了不少措施去解决这一问题,然而街头路边仍可以见到随意停放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本期“街头直击不文明交通行为”系列报道就关注这些放错了地方的车辆。
■现场直击
■乱停乱放险酿车祸 治理成效不太明显
8月3日上午,华强城一期东门前,赵女士驾驶车辆从地下停车场驶出,与一辆准备驶入地下停车场的私家车差点发生碰撞,这是赵女士近半年来第二次遇到这种情况。“这条是朝霞路,由于向北还没贯通,所以这条路就成了一个天然停车场。差不多半年前,马路东侧又架起了围挡要施工,只有西侧机动车道可以通车,路更难走了。”赵女士告诉记者。记者注意到,除了马路西侧停着机动车,东侧围挡边上也停着车,中间道路只能勉强并排通过两辆车,车辆从朝霞路与弦歌大道交叉口一路向北延伸,小区大门两侧也停满了车。“车辆进出太不方便了,而且还影响视线。”赵女士说,等到了晚上,一些商贩将摊位摆出来后,交通更是拥堵,有时甚至因为南来北往的车互不相让而导致整条路瘫痪。
类似的情况在很多新建小区门前都上演过。8月2日晚,记者在万城华府小区门前见到,由于永明路南段正在封闭施工,这里又紧邻万达广场,很多车辆就随意停放在路两侧,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两侧都停满了机动车。
而在一些正常通行的道路上,车辆乱停乱放情况更加复杂也更严重。明福街算是其中的代表,自通车以来,这里就一直饱受车辆乱停乱放的困扰。交警多次治理但是效果不甚理想。记者也多次实地了解情况,发现车辆除了停在临时停车位之外,中心绿化带两侧也都停满了机动车。在明福街与中华路交叉口的西侧,机动车沿着中心绿化带一路向东直接停放在中心线上,甚至侵占了机动车道的左转道。电动自行车也沿着路口摆起长龙,场面“壮观”。位于万达广场北侧的迎春东街是另一个重灾区。除了专门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全线机动车禁停。但事实却是,道路中段及以西路段,被随意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占去大半,道路东段两侧则停放着机动车,中间有几辆电动自行车穿插其间。
上述情况在惠苑街、东风路、红旗路、解放大道等路段都有出现。在医院门口、商场门口更是屡见不鲜。这种乱停乱放带来的后果是道路出现通行不畅,甚至造成交通拥堵。
■群众声音
■随意停放图方便 影响他人真闹心
车辆随意停放,那些车主是出于什么角度?普通群众又怎么看呢?
“我知道这里禁停,但是你看还是有很多车停在这里也没人管。况且我就进超市买点东西,很快出来,车停在路边也不阻碍交通,应该没事。”前去万达广场购物的王女士将私家车停在迎春东街路边后离去。而家住华强城一期的陈先生则直言:“道路还未修通,也不会有人管,停就停了,大家不都这样吗?”在安阳上学的刘同学也有话要说:“汽车有停车场、停车位。可是我们的电动自行车很少有专门的存放地点,不停在路边停在哪里?”记者在东风路南段遇到他时,他正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闪口处,而这里已经停放了七八辆电动自行车,整个闪口被堵了起来。
而更多群众对于这些乱停乱放的车辆表示不满。“停车位少,这个是事实,但是同一时间同一区域内不可能所有车位、停车场都是爆满的情况,所以关键看个人是不是愿意找。我宁可把车停远一点,也不随意停路边,一个是给别的行人、车辆找麻烦,另外自己的车也不安全,比如被别的车辆剐蹭之类的。”家住彰德人家的刘先生说。市民杨女士告诉记者,她平时也会骑电动自行车出门,但是不会随意停放在路边,“不安全啊,万一被偷了怎么办?人家都在存放点放着,自己随便往路边一停,感觉自己素质很差。”
当问及如何治理乱停乱放时,群众表示,一方面是在城市规划时就应考虑停车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建议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
■部门回应
■乱停乱放是顽症 治理还是有难度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究竟能否杜绝?又该由谁来治理?如何治理?本报记者曾进行过长期关注,综合各方意见,车辆乱停乱放是顽症,治理有难度。
“作为我们交警部门,治理乱停乱放的范围也仅限于城市道路上的机动车。这一范围内的乱停乱放行为根据交通法属于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可对这些车辆处以200元罚款。”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中队长赵文才告诉记者,但是对于一些并未正式交付使用的道路,依据法律规定,交警也无法对这些道路进行管理。赵文才同时表示,机动车乱停乱放其实是群众停车实际需求与停车位少之间的矛盾体现,而目前市区内停车位缺口比较大,特别是在一些娱乐休闲场所、小区、医院周边,这一问题更突出,他们此前在解放大道等路段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合理增加过临时停车位,以减少乱停乱放情况的出现。而对于一些确实存在违法停车现象的车辆,也是采取人性化执法,尽量联系车主挪车。
而在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方面,记者联系了市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非机动车存放点施划权都在各区,具体由区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共同完成。“对于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依据相关城市管理条例可以处罚,但是很难实施。”上述工作人员表示,一方面是执法力量有限,另一方面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不同,处罚无法落实到具体行为人身上,因此目前一般是按照门前三包原则,由商户对各自门前负责,将乱停乱放的非机动车挪到规定位置。
团结路东段两侧停满了机动车。
短评
治疗顽症还需下“猛药”
无规矩不成方圆。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上路行驶应各行其道,停放时也应各归其位,然而街头路边的乱停乱放俨然已经成为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人人都可以预见车辆乱停乱放可能引发的后果,但又屡禁不止,针对这种城市不文明现象中的顽症,笔者认为还需有关部门下“猛药”。
首先,针对有法可依的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交警部门应当在执法环节上下“猛药”。人性化执法体现了执法部门的一种执法理念,这没有错。然而机动车乱停乱放属于交通违法行为,这是每一个机动车驾驶人所熟知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在这一前提下再提人性化执法是否合适?再者,机动车驾驶人敢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也恰恰说明在机动车驾驶人心中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违法成本极低,在这一心理作用下,执法部门仍不下“猛药”,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现象只会越来越严重。
其次,针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下“猛药”。的确在当下,非机动车无法做到如同机动车一般,处罚落实到具体违法行为人身上,在执法力量上也相对薄弱,但只要找对方法,还是可以缓解乱停乱放这一情况的。近期我市针对非机动车上牌的措施,完全可以借鉴机动车管理模式,做到人车对应,以推动执法。
城市里出现了乱停乱放的现象,政府也应当下“猛药”,诚如报道所说,车辆乱停乱放背后折射的其实是车辆停车需求与停车位缺少之间的矛盾,如何化解这一矛盾,单靠执法部门不能解决。需要政府出面协调各部门解决这一矛盾,依法下大力气规划、建设存车点、停车场等停车设施,对于敢于擅自更改规划、减少此类公共设施的行为进行处罚。
治疗顽症需下“猛药”,需要得到从法律、制度到实施各层面的支持。(赵慧)
■本文编辑/朱琨 审核/李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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