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奖!国家安全知识学起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由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也就是国家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也没有内部的混乱和疾患的客观状态。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什么?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包括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
生活中需要警惕哪些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如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近日,由北京市委国安办主办,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国家安全局、北京广播电视台协办的“北京市总体国家安全观知识竞赛”落下帷幕。我校精心选拔4名学生组成的代表队,凭借扎实的知识功底和出色的现场发挥,从82支参赛队伍中脱颖而出进入决赛,与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区和北京大学代表队等7支队伍同台竞技,最终成功跻身前三名,荣获“北京市总体国家安全观知识竞赛”二等奖。
前期,学校精心组织开展“华北电力大学总体国家安全观知识竞赛”暨“北京市总体国家安全观知识竞赛”校内选拔赛。赛前,通过制作主题推送、印发复习资料等方式,广泛组织学生学习国家安全知识,扎实备赛。通过闭卷考试的形式选拔出由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康世佳、控制与计算机工程学院本科生李雨欣、宋子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李晓琪四名学生组成的代表队,参加北京市比赛。备赛过程中,多次组织代表队内部模拟比赛和集体研讨活动。经过精心准备,我校代表队一路过关斩将,初赛、复赛连续晋级,作为北京高校四支代表队之一,进入“北京市总体国家安全观知识竞赛”决赛。
在决赛环节,我校选手凭借“有问必答”(必答题)和“谁与争锋”(抢答题)环节的良好发挥,与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区代表队选手一同跻身三强,最终荣获“北京市总体国家安全观知识竞赛”二等奖,这也是北京高校参赛队伍中荣获的最高奖项。
现场观众纷纷表示,本次比赛不仅是对国家安全知识的一次学习比拼,更是学习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的一次生动实践。
国家安全工作
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
一切为了人民
一切依靠人民
为群众安居乐业
提供坚强保障
祖国强大
给予人民群众安全感
我们每个人也应不断
提高维护国家安全的意识
肩负起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让我们一起
共筑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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