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万冻过水!咩回事?两个澳门女仔系坦洲置业疑堕珠海经纪陷阱
随着区域融合进程加快,近年越来越多澳人北上置业或投资房地产,过去不时发生货不对办骗局。
澳门有人就因为咁被呃佐八十万。
到底咩事回事?
徐小姐与钟小姐前年八月透过珠海一地产经纪在中山坦洲十四村买舖位,讵料舖位变车位,两人遂向当地法院提告,目前正待二审判决。其间更发现另有澳人“中招”堕买舖陷阱,故提醒澳人小心提防。
同为“八零後”的徐小姐与钟小姐,花光大部分积蓄,一位卖出澳门的单位,计划在内地买楼生活、买舖营商;另一位则按了澳门的单位,打算买内地舖位投资收租。可惜事与愿违,事缘两人先後在前年八月透过同一珠海的地产经纪,到中山坦洲买“舖位”。
当时是她(钟小姐)先买,知道後亦找同一经纪到现场睇舖,相中一个较满意的舖位後,却被告知已被人落订金,之後睇嘅麻麻。
打算离开时,经纪却收到电话,说只要落订金高於原先落订者,就可取得满意嘅舖位,咁就即时到珠海地产公司落订,虽然已过办公时间,但经纪照收订金,开埋发票,当时发票写系商舖。
徐小姐指出,前年八月落订金後,九月下旬在发展商的律师见证下签约,并缴付余下全款,总值八十万五千元人民币(钟小姐的舖位则是七十九万元人民币)。
好似唔对路:“当时在对方指导下在某几页上签名,但其中一行列明标的物性质为车位,立即提出疑问,但经纪指舖位只有五十年期,车位则可长达七十年期,舖位与车位都一样,再三保证可以放心。当完成所有文件签署并回澳後,却发现公证书其中一页写明‘买受人的房屋仅作车库使用’,我即时致电经纪了解,佢仍好坚定指我买嘅系舖位,唔会呃我,发展商亦唔敢呃咁多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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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姐思前想後,担心有问题,故到当地工商管理局求证,得出的回答十分肯定“车位就是车位”,并建议她提告。“我与她(钟小姐)商量後,一致希望发展商退钱,但经纪及发展商多番推托,试过在珠海、中山报警都处理唔到。直至我哋话要提告,经纪才指这是内地普遍存在的问题,系走法律隙,用车位当舖位经营,唔会有人捉。”
两人感到受骗,故前年十一月委托律师打官司,虽然案件去年二月初审胜诉,但发展商提出上诉,目前正待二审判决结果。但在提告期间,徐小姐在初审时遇到同日原来有另一宗澳门人因“舖位变车位”而告上法庭案件,亦是同一地点的“舖位”,後来辗转得悉另有一澳人亦险“中招”,最後选择退订。
徐小姐与钟小姐表示,感到可能仍有其他澳门人受骗,故希望提醒大众,购置内地房地产时慎防陷阱,不要被骗。
小编提醒:无论系买屋,买楼,还系买车,所有关於合同嘅嘢一定要睇清楚先签,有疑惑嘅要问清楚,了解清楚,唔好迷迷糊糊咁签佐先发现有漏洞,个阵已经迟佐嘅啦!
来源:澳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