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坦洲都可以换身份证啦!中山5月1日起启动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
好消息!5月1日开始!中山启动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再也不用为了身份证的事两地奔波啦!
为进一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全市广大群众和社会用证部门对居民身份证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解决居民因证件丢失、损坏、有效期满等原因在异地不能办理身份证的问题,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工作部署,中山市公安局通过前期开展系统升级、系统测试和“点对点”小范围试受理、受理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后,完成了我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并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启动省内居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
本次省内居民异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对象
1、离开户籍地在中山市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省内外市居民,可在现居住地公安分局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2、在本市范围居住的户籍居民,可以跨镇区在全市任何一个公安分局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
公安机关不予异地受理的情形
1、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2、申请人提交的身份信息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不一致的;
3、对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以及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5、临时身份证异地受理申请。
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省内外市户籍人员:申请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换领)和居住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及《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到居住地的分局户政窗口(办证中心)申请。
本市户籍人员:申请人申请跨镇区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持居民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换领)及《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办理。
到哪里办理?
省内外市户籍人员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到《居住证》办理的所属镇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申请;
市内户籍人员跨镇区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全市24个公安分局任一户政窗口申请。
怎么收费?
公民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向受理地公安机关缴纳证件工本费,户籍地公安机关不收取任何费用。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322号)规定,不得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即: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每证40元。
注意事项
1、首次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应在户籍地公安分局申办。
2、申请异地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因须采集指纹和现场拍照,应本人申请,不得代办。
3、省外户籍人口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待省公安厅下发通知(方案)后另行通知。
4、因我市的居民身份证统一由省公安厅制证中心负责制证,为提高证件分发效率,减少出错,便于申请人早日领到身份证,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异地办理身份证时选择邮政速递业务,由邮政部门将证件直接邮寄到群众手中,邮寄费由本人承担。
5、按照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工作流程,受理地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还需要将受理信息转至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存在可能户籍地公安机关审核不通过、不同意异地办理身份证的情况。为确保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及时退款,申请人应向受理地公安机关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是深化公安机制改革,落实便民惠民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不折不扣地抓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规范办理、准确执行,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工作开展提出意见建议,全市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将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服务到家、管理到位”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户籍管理服务,让各项工作更多、更好地惠泽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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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公安分局户政咨询电话
坦洲镇公安分局 0760-86651215
来源:中山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