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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9万元!中山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啦,坦洲这些人都可以领取哦!

2016-07-02 坦洲人潮网
       市发改、民政、财政和人社局7月1日联合发出通知:由于2-4月居民消费指数上涨且个别类别涨幅较大,根据有关规定,为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压力,决定向我市低收入人群发放2-4月的临时价格补贴,总发放金额近480万元。
坦洲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具体可咨询民政部门
      市发改、民政、财政和人社局7月1日联合发出通知:由于2-4月居民消费指数上涨且个别类别涨幅较大,根据有关规定,为减轻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压力,决定向我市低收入人群发放2-4月的临时价格补贴,总发放金额近480万元。


   

补贴对象

      本次临时性价格补贴对象为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傍属、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五老”人员、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及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我市今年2-4月低收入群众及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身份和人数由市民政局负责确认,今年2-4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身份和人数由市人社局负责确认。

补贴项目
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性价格专项补贴。

补贴办法
补贴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当食品类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为7-12%时,每人每月补贴标准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10%,据此确定今年2-4月我市低收入群众以及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标准为63元/月。   


●补贴时间:2016年2-4月。

●补贴金额:

      本次临时价格补贴发放金额共4794867元。其中我市今年4月低收入群众(包含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低收入家庭和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傍属、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五老”人员、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及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16356人,2-4月每人每月补贴63元,补贴金额3091284元;我市2016年2-4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分别为9459人、8660人、8922人,每人每月63元,补贴金额1703583元。

●补贴资金渠道:

      我市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资金从市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的临时价格补贴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补贴发放方式:
1.低收入群众临时价格补贴发放
火炬开发区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补贴由市发展改革局调整指标至火炬开发区财政局,由火炬开发区社区工作和社会事务局将补贴发放到各补贴对象。

五桂山办事处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补贴由市发展改革局直接支付至五桂山财政分局,由五桂山社会事务局将补贴发放到各补贴对象。

其他镇区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补贴由市发展改革局直接支付至镇区财政分局,由镇区民政部门发放到各补贴对象。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补贴由市发展改革局调整指标至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将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补贴发放到各补贴对象。

市福利院、第三人民医院城镇“三无人员”补贴由市发展改革局调整指标至各单位,由该单位将“三无人员”补贴发放到各补贴对象。市光荣院享受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补贴由市发展改革局调整指标至市光荣院,市光荣院将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补贴发放到各补贴对象。

2.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临时价格补贴发放
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直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将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到各领取失业保险补贴对象。

来源:中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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