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一波坦洲人每月将增加一笔工资!多少钱?
下个月起,我国不少地区规定需要为职工发放一笔高温津贴。
那么,广东标准是多少?中山街坊有哪些福利?快看!
高温作业,企业要提供这些福利
近日,安监总局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劳动者高温中暑事件的发生。
① 要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调整作业岗位。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② 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
③ 要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夏季高温天气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④ 要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习,要对劳动者进行高温防护和中暑急救宣传教育。
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的劳动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贴。
发放高温津贴,广东是5个月,各地标准如下:
注意!高温津贴不能用饮料冲抵!它是工资!不是福利!
《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另外,市人社局提醒: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未足额发放的,视为拖欠或克扣工资。
高温津贴怎么发放?标准呢?
根据《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和《关于公布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等规定,从6月至10月期间是用人单位发放高温补贴时期,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
单位不发高温津贴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社分局投诉或致电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投诉。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卫生监督部门举报。
根据有关政策,
很多坦洲人都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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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中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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