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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洲一女子帮醉酒驾车姐夫“顶包”,结果悲剧了……

2017-07-04 坦洲人潮网

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或者遇见警察查车,马上找个人神不知鬼不觉进行“顶包”,这样就可以免除责任和处罚,这是很多人的惯性思维。下面这几起案例教育我们,这种惯性思维要不得,不然就会发生类似好兄弟(或夫妻、父子等等)一起蹲监狱的悲剧。



  6月13日凌晨,坦洲镇十四村环市路利源路路口发生一起小车碰撞花基的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粤CX8**6号小车停在安全岛内,现场除了报警人杨某外,还有一名喝得醉醺醺的男子坐在车内。民警向杨某了解情况时,杨某不停地声称自己驾车载着自己喝醉的姐夫佘某时,由于光线不足而不小心撞上花基。随后,民警在对事故车辆进行勘查时发现,驾驶椅位置比较靠后,而杨某是女性,身材比较娇小,显然不合常理。

杨某坐到驾驶位上“顶包”


  民警随即对两人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杨某没有饮酒,而佘某的酒精含量竟高达102mg/100ml。民警凭着职业敏锐性,怀疑杨某帮佘某。随后的调查证据印证了民警的这一判断。经调取周边的视频监控显示,佘某驾车发生事故后让杨某坐到驾驶位“顶包”。在证据面前,佘某最终承认醉酒驾车并叫杨某“顶包”骗取保险的违法事实。目前,佘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而杨某也因提供虚假证言被依法行政拘留。


  无独有偶, 6月17日凌晨,坦洲镇怡康街发生一起小车单方事故。民警发现事故现场疑点重重,怀疑伪造事故现场。经调查,李某终于向民警承认他并不是驾驶人,事发时他正在家中休息,突然接到谭某的电话声称自己喝了酒开车发生交通事故,要谭某赶紧到现场来“顶包”。随后,民警电话通知谭某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经调查,谭某交代了其醉酒驾车(酒精检测结果为133.5mg/100ml)发生交通事故,为逃避处罚通知“好兄弟”李某“顶包”的违法事实。目前,谭某已被中山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而李某也因提供虚假证言被依法行政拘留。

“好兄弟”一起去拘留


  6月18日凌晨,坦洲镇振兴中路又发生一起小车与行人相碰的危险驾驶“顶包”案。经过缜密侦查,小车驾驶人梁某湛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中山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而“顶包”的梁某森则因提供虚假证言被依法行政拘留。

  上述的佘某、谭某以及梁某湛带着侥幸心理醉酒驾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还让亲友“顶包”,既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又连累了亲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其实这个代价完全可以转换为安全快捷的“代驾”,就不至于使自己和亲友身陷囹圄。

  坦洲警方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时刻绷紧“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根弦,真正意识到酒后驾车带来的危害。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接到亲朋好友“顶包”的请求时,请三思而后行,因为这是个“烫手芋”,帮人“顶包”作假证也要追究法律责任。



转自:坦洲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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