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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也没用!一花厂老板在坦洲做了这事后被刑拘
5月31日晚上10点12分,交警机动大队民警夜查时,看见一辆粤CQ××61号本田雅阁小车从翠屏路西往东方向驶来。司机突然在距离岗点100米处停车,交警发现情况可疑,迅速上前拦停该车。
司机张某下车后直言不讳,承认自己喝酒,而吹气结果达到醉驾标准。交警将张某带到市人民医院抽血检验,结果是95.3mg/100mL,刚好超过醉酒驾驶标准。▼
据调查,张某在2002年南下珠海打拼,是一家花厂的老板。当晚他和6名朋友到坦洲某餐厅吃饭,期间喝了2两多米酒。饭后,张某独自驾车回翠微。临走前,朋友们提醒他酒后千万别开车,但张某并没有把朋友的话放在心上,直接开车回家。▼
被抓后张某越想越后悔,本想着六一儿童节买礼物送给孩子们,没想到却因酒后开车给孩子送了这么一份“大礼”。电话里,张某再三叮嘱妻子不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孩子。因为醉驾,张某已被刑拘,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吊销他的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考。▼
小编再次提醒,
喝了酒千万不要摸方向盘,
一旦被抓,痛苦的不止是自己,还有家人,
司机们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来源:珠海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