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中山积分制或有大调整!社保需缴满3个月、多个积分项目取消…
中山积分制或有大调整!
社保需缴满3个月、多个积分项目取消…
9月7日,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相关文件修订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关于中山市积分制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的修订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稿
与现行的积分制细则有何不同?
积分项目又将发生哪些变化?
保留需办理居住证,增加了社保项,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取消了需在中山工作半年的要求。
(意见稿中的积分条件)
(2018年积分制的积分条件)
积分累计达30分及以上的,可在对应申请积分入学排名。
积分累计达100分,符合条件者可申请住房租赁补贴。
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仍由两部分组成,即基础分和附加分,
计算公式为: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
其中基础分指标从之前六项目内容合并调整为三项内容——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
其中文化程度、参保情况和房产情况得分均有所调整。
房产得分由此前150分调整为100分。
本科及以上调整为70分,大专积分不变。
附加分指标取消了年龄、卫生和计划生育情况、儿童随行卡办理、基础教育4个项目!
保留了人才岗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纳税情况、社会教育六项积分内容。
具体如下:
人才岗位积分
专利创新积分
社会贡献积分
表彰奖励积分
纳税情况积分
社会教育积分
提出意见时间
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21日
意见反馈方式
电话:88261311、传真:88261351
电邮:zssldrkb@163.com
通信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26号2809室
扫码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
您有什么好建议
欢迎在本文下方发表哦
转自:坦洲发布
图文来源:中山发布、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不想错过推送,可以将公众号设为星标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