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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大学生开宝马原地打圈!猛撞的士!颈椎折断身亡!
今年6月的凌晨,珠海一名大三学生驾驶宝马小车送喝醉酒的朋友回家,途经白石桥发生诡异车祸。宝马小车在桥中间突然失控,原地打转好几圈后和一辆出租车猛撞,大学生颈椎折断,当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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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夜白石桥,失控的宝马小车
今年6月8日的凌晨3点55分左右,珠海市区大雨滂沱,一辆浙B3××Y8号白色宝马小车出现在白石桥上,由东往西方向冒雨疾驰。
同一时间,的哥周师傅驾驶粤CG××50号出租车载着乘客李先生,也由南湾大道左转上了白石桥。出租车的目的地是拱北。
在白石桥上,出租车由西往东方向,和宝马小车对向行驶。大家各行其道,像两条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本应相安无事。可诡异的是,几分钟后,烈性的宝马突然“发疯”了。▼
出租车行车记录仪 ▲
当宝马小车行驶到桥面中央路段时,突然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左右冲撞,刺眼的车灯在黑夜中狂躁地划着S形!刚驶上白石桥的周师傅正纳闷这奇葩的灯光时,失控的宝马车已经越过了桥面中间双实线,径直朝出租车冲了过来!▼
突然冲来的车辆把周师傅吓了一跳,他下意识朝右猛打一把方向闪避。可更诡异的是,宝马已经失控打滑,冲过来的路线不是直线,就当周师傅以为自己可以躲过一劫时,宝马小车使出一招“神龙摆尾”,转头重重撞上了出租车。▼
瞬间,周师傅受到强烈的冲撞,倒在车内不能动弹,锁骨的剧疼让他几乎晕厥,只能用微弱的声音呼喊“救命”。坐在副驾驶位的乘客李某,身体左侧受到撞击,他在惶恐中挣扎着下了车,双手颤微微地拨打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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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还原的事故现场
人命关天!接报警后,南湾交警火速赶往现场处理。当看到现场两辆车的损毁程度,民警卢警官感觉事情不妙。▼
120也赶到现场,众人紧张地开展救援工作。只见的哥周师傅被卡在出租车驾驶位上,动弹不得,但好在没有生命危险。▼
而旁边损毁严重的白色宝马小车里,驾驶位上瘫倒着一名男子,衣服被撕得破烂,沾着血迹,脑袋低垂,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宝马小车后排还有一个女子,双目紧闭不省人事。120救护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卢警官从警多年,见过无数车祸现场,可眼前的撞击形态,还是让他百思不得其解。
为什么呢?如果两辆对向行驶的车辆,碰撞点应该是两车的车头。可宝马小车和出租车的撞击部位都在两车的左侧车身,而且宝马小车的车头、车尾都严重损毁,这是对向车辆很罕见的撞击方式。事故当时,很有可能发生过两次以上碰撞!▼
事发时下着大雨,雨水冲刷了大部分轮胎痕迹,两车的行车记录仪在事故中也都严重损坏,修复部分与事故无关,现场周围又没有视频监控,这让事故调查陷入了困境。▼
如果不能还原事故现场,就难以确定事故责任,维护当事双方合理的权益。卢警官不由陷入沉思……
卢警官和同事们仔细研究两车位置和碰撞部位,根据两车行驶轨迹、桥上残留的轮胎印记,结合相关技术鉴定结果,反反复复做事故情景模拟,最终给出了让当事双方都信服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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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大学生雨夜飞车酿大祸
在事故中,宝马小车司机陈某由于颈椎折断,当场死亡。而宝马小车的乘客曹某和出租车司机周师傅、乘客李先生不同程度受伤。
经调查,死者陈某年仅21岁,珠海某大学大三学生,刚拿到驾照一个月,还在实习期。
6月7日晚上23时许,陈某驾驶白色浙B3××Y8号宝马小车到富华里一家清吧,约了曹某等三位朋友喝酒聊天。陈某倒没喝多少,但其他几位朋友都喝得非常尽兴。
网络配图
到了凌晨3点,曹某喝得有点多,想回家,于是陈某主动驾驶宝马小车送她回去。谁知在白石桥上宝马小车突然失控,连续旋转多圈后又撞上出租车。▼
经过抽取心脏血检验,死者陈某血检结果为14mg/100ml,尚未达到酒驾标准。既然没有喝多,为何又撞得如此惨烈呢?
办案交警进行反复分析,判断陈某作为新手司机,正处于开车狂热期,对于路况预判都经验尚浅。当晚刚好大雨淋漓,视线不清而且路面湿滑,稍微一个措施不当,就可能导致车辆突然失控。▼
而在车辆失控打滑之后,陈某惊慌之下猛踩刹车,但因为车速太快,于是车辆出现了赛车手们经常玩的原地漂移打转的姿势,而后又冲到了对向车道,在和出租车相互避让的过程中,宝马左侧车身撞上了出租车的车头,又因惯性打滑撞到出租车的左侧才停下。▼
陈某的颈椎折断,很可能是在车辆快速旋转过程中受到碰撞、拉扯,导致断裂而亡。
交警还对出租车做了车速鉴定,发现出租车事发前以不低于60km/h的速度行驶,而事故现场路段限速50公里。但事故的残酷性在于,往往就是一堆阴差阳错的巧合,造成了车毁人亡的惨烈的必然。▼
最后交警认定,大学生陈某驾车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越过中间双实线,存在严重过错,而出租车也存在超速行驶违法行为,陈某和周某分别负事故主、次责任。
坐在宝马小车后排的女子曹某喝多了酒,在上车后便昏睡过去,当她苏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身处医院,昨晚还在一同喝酒畅聊的陈某已不在人世。那种劫后余生的后怕和痛楚,也是身体骨折之痛难以比拟的……
案例讲完了,教训非常深刻!但还有一件事需要说明,那就是陈某的宝马小车,他用的是目前很时尚的“以租代购”。
什么是“以租代购”呢?“以租代购”就是指车辆以长租的方式,逐月向4S店支付租金,待租期年限到期以及付清车款,车辆所有权再从4S店转给客户。
网络配图
如果像陈某这样,开“以租代购”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谁负责?原则上是谁开车谁负责。但要注意一点,如果4S店明知驾驶人和车辆有问题,还把车辆租出去,那么因此而发生的交通事故,4S店也要负相应的责任。所以文章最后,也给各个4S店、租车公司敲响警钟,不要以为车借出去就没事了!
来源:珠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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