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7日晚上8时许,中山市民胡某步行至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六路上坡头对开路段时,闯红灯横过马路,与行驶中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乘坐摩托车的张某受伤,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某符合钝性暴力作用于头面部致重型颅脑损伤而死亡)。
从监控视频中可以看到,胡某在闯红灯横过马路时,一直在低头看手机,并没有注意到信号灯。当摩托车行驶至她身边时,她试图加速躲过,但最终还是没有避免悲剧发生。
视频显示,
2017年5月27日晚上8时左右,
一名女子正在闯红灯过马路↓↓↓
这时一辆摩托车向前行驶,
撞倒了这名女子,
而摩托车司机和乘客也滑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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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另一个角度的监控录像看到,
这名女子在闯红灯时,
竟然是一直在看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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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她看到摩托车驶来时,
竟然试图加速躲过,
但最终还是导致了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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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胡某也因受伤并被送医院救治。经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认定,胡某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道,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主要过错方;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胡某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同时,胡某在审判阶段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并已赔偿被害人家属部分赔偿款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