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咩事?坦洲街坊去美容院做祛斑,竟然得了皮肤病?险些被毁容...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但最近有坦洲街坊报料称:
她在美容店做祛斑项目后,
险些被毁容,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起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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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料人提供的这张照片,拍摄于上周二(3月19日)。从照片可见,当事人徐女士的脸部又红又肿,还带有褶皱、脱皮等现象。徐女士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上个月底在美容院做的祛斑项目所导致的。
徐女士今年已经53岁了,从2018年开始,她就在中山坦洲镇南坦路州际新天的某美容店,做补水等基础美容项目。徐女士回忆,上个月月底的时候,美容店推出了祛斑项目,而且终身不会反弹,又便宜。已经被面部斑点困扰多年的她,就毅然选择了与该美容店签合约祛斑。
从徐女士提供的签约表见到:当事人需坚持使用本系列产品一年以上。备注事项中还写着,驻颜美肌霜在痂皮后,15-20天用完一瓶。
徐女士表示:
在做完祛斑美容项目后,她就应店方要求购买了一系列的美容产品,没想到之后,脸部就开始出现红肿,刺痛。同时,眼睛有也有刺痛感。
徐女士问店长是怎么回事,店长就说是正常的,3月13日徐女士开始忍受不了疼痛,但店长叫徐女士继续用这个产品。到了3月18日的时候发现徐女士眼角流血了,当时徐女士很害怕。
徐女士提供的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病历显示,体格检查为:面部红斑,皮肤变薄,局部破损浅糜烂,色沉。诊断结果为:接触性皮炎。
就此,
徐女士以及家人一起
去到美容店讨个说法,
但结果却不尽如意。
来到涉事的美容店,当时帮徐女士操作祛斑项目的美容师正好在店内。但记者提出询问时,该美容师就这样答复:在治疗过程中的,不排除医院有时候会把事实夸大很多。
当初签约的时候,注意事项中已经标明:使用外用产品时会出现红、痛、干、痒、掉皮现象属于正常,必须坚持使用外用产品,才能控制色素回流。
由于双方无法冷静下来好好协商,
当事人家属一直质疑美容店没有经营资质,
超范围经营。
随后,周女士选择报警。
没过多久,警方赶到了现场。
在民警的要求下,店长回家拿来了营业执照,记者见到,经营范围包括生活美容、美容美发。但美容师没有提供她的相关证件。对于当事人家属质疑该店是否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民警建议:如果协商不了 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质疑美容师没有美容证等,也可以到工商局那边反映这个情况,由工商局那边来处理。
观看视频,了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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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浪看点、DV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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