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发生咩事?坦洲街坊去美容院做祛斑,竟然得了皮肤病?险些被毁容...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但最近有坦洲街坊报料称:

她在美容店做祛斑项目后,

险些被毁容,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一起去看看

☟☟☟


报料人提供的这张照片,拍摄于上周二(3月19日)。从照片可见,当事人徐女士的脸部又红又肿,还带有褶皱、脱皮等现象。徐女士说,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就是上个月底在美容院做的祛斑项目所导致的。


徐女士今年已经53岁了,从2018年开始,她就在中山坦洲镇南坦路州际新天的某美容店,做补水等基础美容项目。徐女士回忆,上个月月底的时候,美容店推出了祛斑项目,而且终身不会反弹,又便宜。已经被面部斑点困扰多年的她,就毅然选择了与该美容店签合约祛斑。



 从徐女士提供的签约表见到:当事人需坚持使用本系列产品一年以上。备注事项中还写着,驻颜美肌霜在痂皮后,15-20天用完一瓶。


徐女士表示:

      在做完祛斑美容项目后,她就应店方要求购买了一系列的美容产品,没想到之后,脸部就开始出现红肿,刺痛。同时,眼睛有也有刺痛感。



      徐女士问店长是怎么回事,店长就说是正常的,3月13日徐女士开始忍受不了疼痛,但店长叫徐女士继续用这个产品。到了3月18日的时候发现徐女士眼角流血了,当时徐女士很害怕。



徐女士提供的珠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病历显示,体格检查为:面部红斑,皮肤变薄,局部破损浅糜烂,色沉。诊断结果为:接触性皮炎。

就此,

徐女士以及家人一起

去到美容店讨个说法,

但结果却不尽如意。

来到涉事的美容店,当时帮徐女士操作祛斑项目的美容师正好在店内。但记者提出询问时,该美容师就这样答复:在治疗过程中的,不排除医院有时候会把事实夸大很多。


店长表示:

    当初签约的时候,注意事项中已经标明使用外用产品时会出现红、痛、干、痒、掉皮现象属于正常,必须坚持使用外用产品,才能控制色素回流。

由于双方无法冷静下来好好协商,

当事人家属一直质疑美容店没有经营资质,

超范围经营。

随后,周女士选择报警。

没过多久,警方赶到了现场。

      在民警的要求下,店长回家拿来了营业执照,记者见到,经营范围包括生活美容、美容美发。但美容师没有提供她的相关证件。对于当事人家属质疑该店是否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民警建议:如果协商不了 可以去法院起诉,如果质疑美容师没有美容证等,也可以到工商局那边反映这个情况,由工商局那边来处理。

观看视频,了解详情



来源:新浪看点、DV现场


不想错过推送,可以将公众号设为星标哦↓


猜你喜欢
坦洲孕妈福音!首批国家无痛分娩试点医院,中山有3家!

吓?自行车上牌?细数那些年我们在坦洲骑过的单车...

一群来自成都的客人来到坦洲食品安全小作坊...

什么事?坦洲德溪路又来“呕白泡沫” !

【坦洲招聘一周汇总】找靓工作的看这里,大把职位等住你!(3.22更新)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