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因为相信他们,结果坦洲150多万的房产没了还欠一屁股债
层层设套,步步紧逼,
最终让你倾家荡产
1
2016年9月
被害人阿荣(化名)因资金需求,通过中间人胡某铭将其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产二押给吉大A公司,借得15万元,扣除手续费后实际到手人民币12万余元。
2
2017年5月
A公司以产品下架为由催促阿荣还款。此时,胡某铭适时地介绍阿荣把房产二押转给个人B,向B借得20万,以偿还A公司债务,期间被扣除了3万多的佣金和手续费。
3
2017年10月
胡某铭称C公司贷款利息低,介绍阿荣把房产二押转给C公司,向C公司借得30万,以偿还B债务,期间又被扣除了3万多的佣金和手续费。
4
2018年2月底
胡某铭建议阿荣将房产抵押给其他银行贷款,称这样利息更低,于是阿荣向周某借84万过桥费,把银行的36万房贷和C公司的30万还清,解除抵押后再把房产欲转押给其他银行借款。
5
2018年7月
胡某铭称国家政策改变,无法转为银行贷款,阿荣随后在胡某铭等人的协助下,注册了一家公司,用房产抵押给C公司,贷得100万,还清了周某的84万,期间被扣除了10万多的佣金和手续费。
经过上述复杂的操作后,在不到两年时间里,阿荣的借款从本金48万元(含银行房贷36万,实际借款12万)变成了借款本金100万元!足足翻了一倍有余!
没想到,套路骗局还没结束......
6
2018年10月
因阿荣严重欠债,无法偿还利息及本金。周某等人是建议阿荣将中山坦洲的房产卖给叶某沃亲戚,再以叶某沃亲戚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称房子可由阿荣继续居住,但必须每月供楼,直至还清全部银行贷款后房产便可更回阿荣名下。
7
通过胡某铭,阿荣以无抵押方式向个人E借过桥资金102万用于偿还C公司100万,以解除房产抵押。
随后陈某夫操作过户手续,由周某转账41万元到叶某沃亲戚的银行账户,再转到阿荣账号,制作了购房首付款流水,最终获得银行审批成功贷款106万元,随后偿还E过桥资金及其他手续费、利息、佣金等费用,事主最终只拿到人民币700多元。
8
2019年3月
因阿荣无法继续支付高额的利息及债务,无法正常供楼,胡某铭、叶某沃等人上门催债,称再不给钱供楼就要将事主及其家人赶走,将房产变卖偿还债务。
在层层套路中被忽悠得晕头转向的阿荣如梦初醒,终于发觉自己可能被人骗了,于是赶忙到拱北口岸分局报案。
拱北警方立案后,专案民警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发现2015年底到2018年期间,嫌疑人胡某铭、周某杰和叶某沃等人纠集在一起,以低利息、高额度、借贷手续方便等为诱饵,采取“收取高额手续费”“肆意认定违约”“转贷平账”“过桥”“变相虚增债务”等方式从事借贷业务,与被害人签署阴阳合同、层层加贷和制造虚假银行流水等“套路贷款”方式骗取钱财。整个过程中,阿荣通过多次借贷实际到手的款项不到20万元,造成的后果是价值150多万元的房产被过户他人名下,还有20多万债务及10余万元的信用卡、网贷欠款未还清。
拱北警方在调查中还发现,金湾区一女性市民小兰(化名)也被胡某铭等人以相似的手段实施诈骗。
一年间,借贷的15万元被诱骗虚增债务至90.9万元,算下来年借贷利率竟高达506%!
2019年4月26日,拱北警方将胡某铭(男,31岁)、周某杰(男,28岁)、陈某夫(男,27岁)和叶某沃(男,33岁)4人抓获。
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逮捕,案件正在依法办理中。
“套路贷”实质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间借贷,而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各种手段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
输
“套路贷”的5大套路
1.民间借贷作伪装,签订虚高假借条。
2.刻意制造假流水,房产抵押来登记。
3.违约情形随意编,违约假象来制造
4.借款金额来垒高,介绍“平账”是套路。
5.软硬兼施去索债,侵占债务人固定资产。
◆ ◆ ◆ ◆
如何识破“套路贷”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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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要加强风险意识,不要轻易相信“无抵押”“低门槛”“秒放款”等借贷广告;
二、多了解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提高识别“套路贷款”能力;
三、谨防入套,签订协议的时候认真审视相关条款,对于关键条款必须要求填写并要求获得原本合同一份;
四、发现被“套路贷款”时,应及时止损,寻求(警方、律师等专业人士)帮助;
五、遇到暴力催收时应立即报警处理;
六、不要随意在网络借贷平台进行借贷或者登记注册从而造成个人征信的黑点影响正常的银行借贷;
七、办理财物公证、授权手续时要提高警惕,防止自身固定资产、物业被他人恶意转移、出售或者进行租赁。
市民如果需要贷款,一定要走正规渠道,正规的借贷公司或者企业,切忌病急乱投医。
一旦遭遇此类“套路”
请立即报警求助!
来源:珠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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