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笔记】生活垃圾分类从鼓励转为强制,深圳这些做法值得一看
密封线
今年3月底,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国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5月19日,深圳全市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现场会在盐田区召开,并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这意味着,深圳生活垃圾分类将从以往的鼓励为主转变为全面强制。
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
将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
方案目标显示,至2020年,深圳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小区)覆盖率90%,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覆盖率100%,生活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量3300吨/日。
与此同时,深圳还将按照优于欧盟2010/75/EU标准的要求,加快推进东部环保电厂、宝安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等三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确保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2019年全面投产,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处理。
快递包裹、餐厨等
成源头分类重点
方案给出一系列工作举措。其中,在开展源头充分减量行动中,方案要求全市大力开展“光盘”行动,至2020年实现餐桌源头减量宣传常态化,将“光盘”行动打造成为深圳的城市文明品牌。
源头减量行动还将在2018年实行推进快递包装回收减量行动,对快递包装分类进行重复利用或再生利用。
不仅如此,为切实实现垃圾源头减量,深圳还将开展家庭废弃物重复利用行动。接下来,深圳市城管局将联合深圳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以废旧手机为突破口,探索生产者或经营者废旧家电回收利用渠道,力争2017年12月底前建立废旧手机回收利用渠道。
年底前餐厨垃圾收集处理量
达1100吨/日
在开展前端分流分类行动上,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完善有害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通过设置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专用回收容器,委托有收运处理资质的企业分类收运处理,推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试点工作,2020年底前实现全市收集覆盖率达到95%;建立完善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实现全市收运全覆盖。
此外,还将建立完善绿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方案要求全市市政公园、郊野公园的绿化垃圾实行就地粉碎回填利用,全市社区公园的绿化垃圾就近处理。在郊野公园探索建立集中堆肥利用试点,消化市政公园、社区公园不能完全就地就近处理的绿化垃圾。力争2017年底前全市市政公园、郊野公园、社区公园收集处理覆盖率达到50%,2018年底前达到90%;2019年起在住宅区试点并逐步扩大覆盖范围。
在餐厨垃圾领域,规定今年底前全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理量达到1100吨/日,至2018年底前达到2100吨/日。
日前,深圳市城管局还对外发布
《深圳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
以引导市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此次发布的《指引》,用图例和简洁的文字,对住宅区(城中村)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容器标准化配置、家庭生活垃圾的分类类别和投放方法、垃圾分类处理收运处理体系等,做了清晰的说明与描述。
根据《指引》,家庭垃圾将被分为大件垃圾、年花年桔、废旧织物、玻金塑纸、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六大类。
(深圳新型分类垃圾桶)
以大件垃圾和年花年桔为例,《指引》要求每个住宅区(城中村)至少应设置1个大件垃圾和年花年桔投放点,没有合适地点的可就近并入其他住宅区(城中村)或社区统一设置。此类垃圾由物业统一联系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有了《指引》,市民对如何处理生活垃圾会有更直观的了解。” 深圳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玻璃瓶、塑料瓶等应清洗残留物;电池灯管等要尽量保持完好干燥;污损严重的衣物、用过的纸张等应该投放至其他垃圾投放点。“这些处理细节都是过去没有的。”
据悉,即日起至6月底前,相关部门将会把《指引》发放到全市每个家庭。目前,深圳市、区城管部门正在加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规范设置,计划今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并配套完善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
“对于垃圾分类,深圳一直都有强制要求,只是落实不理想。”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投放设施和后端处理配套的不完善,垃圾分类处理政策一直难以落地。“随着相关设施和执法的完善,再加上居民意识的多年培育,应该说强制分类的时机成熟了。”
根据2015年8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物业公司等管理责任人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将处以3000元罚款。个人未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的,将处50元罚款。而生活垃圾收集企业如果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将被处10000元罚款。
该负责人表示,市民垃圾分类意识的普及不能一蹴而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城管部门将联同相关单位,先对机关单位和企业主体进行执法监管,逐步把监管对象覆盖到全体市民。”
(来源:人民日报、南方日报、美丽深圳)
(编辑: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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