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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甸岛这片区域房屋已列入政府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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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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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海口湾畅通工程项目建设需要美兰区政府近日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对项目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据了解,项目征收范围,起点位于美丽沙,沿海甸溪北岸向东直至海甸一东路东边路口处(具体以规划红线范围为准)。
项目征收补偿标准按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审定的《海口湾畅通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房屋征收部门:海口市美兰区房屋征收局,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电话:31000120。
根据要求,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据了解,被征收人应于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天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搬迁完毕。
根据工作要求,该征收决定3月7日发布,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不服征收决定的,可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海南新闻频道
编辑:张扬扬
审核:孙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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