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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报税了!公积金贷款查询渠道你知道吗?
从2019年1月1日开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就要实施了!
其中涉及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的事项,为了方便大家申报税收抵扣项目,杭州市公积金中心为大家解答关心的问题。
“首套住房贷款”认定“首套住房贷款”是指当前仍在还款的享受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贷款。
网上的主要查询渠道
另外
✔“浙里办”App
✔杭州办事服务App
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业务
❶ “贷款合同编号”:对应“借款合同号”
❷ “首次还款日期”:月份为贷款发放日期的次月,日期为借款合同约定的扣款日。
举个例子:
贷款发放日期为2018年2月1日,借款合同约定扣款日为每月15日的,首次还款日期为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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