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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不够还房贷?你还可以这样做....
常常有小伙伴在我们微信后台留言
“买房时,如本人公积金额度不够,可否提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来偿还房贷呢?”
这个问题是继异地贷款之后
另一个网友咨询最多的问题
到底能不能提取
又该怎么办理呢?
首先答案是肯定的!
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注意仅限配偶、父母和子女噢)
除了还贷提取本身需要的证明材料外,还另需提供:
1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2购房人在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缴存凭证(缴存地为杭州、浙江省直的可免资料)或购房人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那还贷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
一起来复习下
贷款购房首付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卡;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范围内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
4、购房发票(统一收款收据)或契税完税凭证(杭州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还贷期间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本人银行卡;
3、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范围内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
4、借款担保合同;
5、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凭证(明细)。
其中,还款凭证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扣款账号、扣款日期、扣款金额。
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自备)。
杭州市纯公积金贷款职工在还贷期间提取公积金时,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免上述3.4.5条资料。杭州市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在还贷期间提取公积金时,可提供本人身份证、组合贷款合同、商业部分还贷明细办理提取业务,免购房合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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