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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贷提取公积金 带上这些材料就OK啦~
前几天发布了关于商贷提取公积金的内容,小编讲到首付后提取可以自己在线上渠道操作,还贷期间的提取,如果不是按月转账合作银行,需要自己去网点柜面提取。今天就来为大家盘点下,去网点柜面需要携带一些什么材料?
贷款购房首付后提取
本人身份证(原件);
本人银行卡;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可免纸质合同);
购房发票(统一收款收据)或契税完税凭证(杭州市主城区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贷款首付后建议在支付宝、“浙里办”APP等线上渠道提取,具体戳:贷款首付后提取线上渠道
还贷期间提取
本人身份证(原件);
本人银行卡;
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得的,可免纸质合同);
借款担保合同;
银行出具的当期还款凭证(明细)。
注
意
事
项
还款凭证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
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扣款账号、扣款日期、扣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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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部分纸质资料情况
市纯公积金贷款职工在还贷期间提取公积金时,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即可办理,免上述资料。
市公积金组合贷款职工在还贷期间提取公积金时,可提供本人身份证、组合贷款合同、商业部分还贷明细办理提取业务,免购房合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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