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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2017年广电政策调整发出什么信号?明年电视人该注意什么?

2017-12-12 林沛 电视剧鹰眼

【来源:广电独家】

【作者:林沛】


2017年无疑是广电政策的“大年”。


2017年,网生内容迎来严格监管。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节目开始从过去的亚文化灰色地带走进主流空间,“小家碧玉”开始登上大雅之堂。


2017年,电视内容进一步面临市场规范。电视剧、电视综艺节目、纪录片、少儿节目从内容扶持资助到黄金时段排播,抓导向、讲文化,促精品、现高峰。


从制定机制出发,2017年广电及相关视听行业政策调控呈现出四大特点与趋势:


非娱类扶持内容增强时段,娱乐类规范市场培育精品;老牌平台抓导向,难点领域设规矩;引导、管理、服务三位一体,力推评价机制四位一体革新;线上线下统一标准,网上网下导向一致。


 非娱类扶持内容增强时段,娱乐类规范市场培育精品


无论被媒体称为“限娱令”“加强版限娱令”的管理规制,还是2017年下半年发出的《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都显示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称“总局”)对非娱乐类内容的扶持与重视,以及对娱乐类内容的管理与引导。


这其中既有由于市场发展阶段的差异而产生的“区别对待”,也反映出总局及相关协会、部委等以政策引导内容的管理理念。


对非娱乐类内容的扶持几乎涉及到方方面面,主要采用两种方式:内容扶持资助与黄金时段排播。


年内,总局分别以专项资金扶持的形式资助2016年度优秀国产纪录片、少儿节目的创作,还发出《关于做好2017年优秀国产纪录片推荐播映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少儿节目经验交流会暨重点项目策划会,以示对纪录片和少儿节目的扶持与资助。


在节目方面,总局于8月下发的《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特别指出“总局鼓励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在黄金时段增加公益、文化、科技、经济类节目的播出数量和频次”,而且“影视明星参与综艺娱乐、真人秀等节目要严格控制播出量和播出时段”,原则上黄金时段“不再播出引进境外模式的节目”。


在电视剧方面,总局等五部委于9月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指出,加强电视剧剧本扶持,要“着重扶持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现实题材、农村题材”,而在完善电视剧播出结构方面,则要求“每年都要在黄金时段安排播出重大革命历史、农村、少数民族、军事等题材电视剧”。


对娱乐类内容的调控,在2017年则主要聚焦于电视剧与网络视听行业。作为高度市场化的内容类型,尤其电视剧市场“演员天价片酬”等乱象多年来频遭诟病,总局及行业协会出台了多份“通知”“意见”等,力图起到两种作用:规范市场、培育精品


同样在《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中,“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电视剧投入、分配机制”成为亮点“行业组织出台电视剧成本配置比例指导意见,引导制作企业合理安排电视剧投入成本结构,优化片酬分配机制”,并且,“严禁播出机构以明星为唯一议价标准”,在未来,“综艺节目、网络剧参照电视剧的规定执行”。


9月22日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等行业协会组织联合发布的《关于电视剧网络剧制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见》中随即对演员片酬作了详细的规定:“要把演员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制作成本范围内,全部演员的总片酬不超过制作总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员不超过总片酬的70%,其他演员不低于总片酬的30%。”这意味着,主要演员片酬不能超过总制作成本的28%。


值得注意的是,电视剧领域抓精品力作是今年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9月7日召开的全国电视剧工作座谈会上,时任中宣部部长刘奇葆指出:“要聚力打造精品佳作,提高原创能力,抓好剧本创作等基础环节,培育更多高水平电视剧创作生产核心团队。”


随即,总局便出台了《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一条即提到“编制2017~2021年电视剧创作生产规划”,目的是要“推出一大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佳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总局今年还设立了电视剧精品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原创、现实题材与公益题材,并指出:“进一步明确定位,推动电视剧打造‘高峰’之作。”


作为2017年一项重点工作,总局副局长田进在2017年秋季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等多场合重申“打造与伟大时代相称的精品力作”的必要性。


网络视听节目也要打造文艺“高原”。在9月5日举行的2017上海网络视听季暨第九届中国网络视听产业论坛上,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司长罗建辉表示,网络视听行业繁荣健康发展,“不仅要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更要打造持续的优质内容生产能力”,要求网络原创视听节目提升品质、多出精品,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达到初步目标:形成有特色、有品质、有高度的网络视听文艺“高原”,继而再力创“高峰”。


老牌平台抓导向,难点领域设规矩


事实上,在总局6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中,也对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播出提出了类似要求。


《通知》的前两条指出:“一是各类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和生产都要紧紧围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各类网络视听节目必须坚守文明健康的审美底线。”


在今年4月举行的全国互联网与音视频广播发展研讨会(NWC2017)上,总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司副司长董年初对视听新媒体相关管理政策作了说明。


网络电影和网络剧在去年12月就已经实行备案登记制,董年初表示,备案覆盖了投资超过500万元的网络剧或者100万元的网络电影(微电影)。


并且,网络内容的题材也不能再自由发挥,重大题材和涉及政治、军事、外交等特殊题材,应当征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方面意见。


无论打造精品还是题材审核,无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是坚守文明健康的审美底线,经过几年的反复规制,网络视听领域已形成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较为完备的审查路径。


2016年不少网络剧下架,2017年初又有一批网络综艺节目及网络电影下架,但备案制的全面建立,意味着网络视听节目将与电视节目一样,“犯错”的几率已大大减少。因此,抓导向建设、文化建设将成为备案制建立后的头等大事。


6月,总局相继发布两份公告,《总局要求“新浪微博”、“ACFUN”等网站关停视听节目服务》及《总局责令腾讯网视听节目深入整改》,对几家从事网络视听节目制作的老牌网站提出整改要求。


此前5月,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亦从准入层面规定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导向问题,包括“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不得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等。


对于老牌平台的规制进入正轨,网络直播、短视频、VR视频、社交平台视频等视听新业态则是今年内容监管最大的难点,在台网统一的标准下,也显而易见是最大的重点。


历经持续井喷、野蛮生长的直播平台,由于曾经缺少对直播内容的监管,导致不少暴力、色情等非法直播内容流入网络,因此其在2017迎来最强规制年。


同样在全国互联网与音视频广播发展研讨会(NWC2017)上,董年初表示:“重大活动、事件直播前五天和一般活动直播前48小时,须将具体活动相关信息报所在地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备案,且不得开通弹幕功能;一般活动的直播中如开通弹幕功能,须配备专门审核员对弹幕内容进行审核。”


5月,文化部、扫黄打非办对直播平台“下狠手”,直播业迎来“大地震”。在5月24日发布的公告中,两家机构总结了5月前针对网络直播内容的查出成效。


在这场集中执法检查和专项清理整治中,共关停10家网络表演平台,行政处罚48家网络表演经营单位,关闭直播间30235间,整改直播间3382间,处理表演者31371人次,解约表演者547人。


其中,斗鱼、全民、一直播等15家平台涉嫌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网络表演,被分别给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备案制顺势而来。为进一步治理网络直播乱象,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的规范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力度,国家网信办要求,自7月15日起,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企业向属地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工作。


或许因为是网络视听产业链的上游,今年6月26日,总局发布《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试行办法》,着手整顿网络文学。


《办法》对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社会效益评估考核共设置了5个一级指标、22个二级指标和77项评分标准,并明确规定,网络文学出版服务单位发表作品出现严重政治差错、社会影响恶劣,在平台首页或重点栏目推介导向有严重问题的作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重大问题,社会效益评估实行“一票否决”,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如果说2016年是“直播年”,2017年就是“短视频年”。总局的规定中,个人制作并上传的网络剧、网络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由转发该节目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履行生产制作机构的责任——仍是自审自播。但可以预见的是,对短视频的规制亦会提上日程。


在总局一系列监管和政策之下,网络视听内容已经形成了完整、成熟的监管流程。这一系列的监管,是网络视听内容走向正规、发展壮大的必经之路。


 引导、管理、服务三位一体,力推评价机制四位一体革新


近年来,以总局为代表的相关部委依法依规对广电、网络视听行业进行引导、服务和管理,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全覆盖管理机制,包括内容管理规制体系、精品创作引导扶持机制、内容审核监播机制、行业自管自律自我约束机制等。


引导、管理、服务的三位一体建设,在今年尤其体现于网络视听行业。


在管理层面,2017上海网络视听季暨第九届中国网络视听产业论坛上,罗建辉明确回应:“今年上半年,总局共处理了155部存在内容低俗等违规问题的网络原创节目,其中,对125部严重违规节目作了下线处理,对30部违规节目作了下线重编处理。”“新浪微博”“ACFUN”“凤凰网”“腾讯”等也因未取得许可证或节目低俗等原因面临整改。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也指出,坚决反对歪曲历史、美化反动、调侃崇高、否定英模的错误倾向;反对天价追星、无聊游戏、奢华盛宴等不良风气;禁止传播节目的所谓“完整版”“未删减版”“被删片断”等。


在服务层面,总局在网络视听领域建成涵盖事前、事中、事后的较为完备的审查路径,并在年内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培训。


在引导层面,则逐步建立起了与影视剧扶持政策相融通的网络视听作品扶持机制,提高“价值导向”在网络视听作品评奖评优中的权重,探索设立国家层面的网络视听作品评奖项目,使“讲导向”的意识渗透到网络视听创作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要素。


实施和改进“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传播工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推选展播活动优秀作品”以及“优秀原创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扶持项目”等,在政策上和资金上引导精品节目创作生产。


而在电视节目领域,《关于把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办成讲导向、有文化的传播平台的通知》指出:“总局鼓励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在黄金时段增加公益、文化、科技、经济类节目的播出数量和频次。”


此外,总局以每季度一次的“广播电视创新创优节目”为引领,引导广播电视推出一批优秀创新节目。仅2017年一季度,就表彰了《中国诗词大会》(第二季)、《朗读者》、《见字如面》、《非凡匠心》等四档文化节目。


电视剧领域,持续规训电视剧题材、演员片酬等问题之外,总局于2017年首次设立电视剧精品发展扶持专项资金,资助精品电视剧创作;并于9月发布被称为“电视剧繁荣发展14条”的《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在引导、管理、服务之外,评价机制、考核体系建设也被多次提及,并有望成为构建“四位一体”的新一极。值得注意的是,唯收视论、唯点击量的问题被明确写入了国家级规划。


“健全电台电视台、报刊社、出版社、网络视听和网络出版网站社会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和机制,加大政治导向、内容质量、品味格调、社会影响等指标权重,着力解决片面强调收视率、收听率、上座率、点击率、排行榜、发行量等问题。”最新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


《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亦明确指出要“规范电视剧收视调查和管理”,“规范收视调查活动,确保收视率的调查机构具备合法调查资格,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收视率造假行为,切实维护行业秩序。规范收视数据应用行为,不得将收视率作为购片价格唯一依据,不得以收视率作为评价电视剧优劣和对员工进行奖惩的唯一标准。”


解决方案则是“推动建立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的中国特色收视调查体系,引导调查机构完善传统抽样调查、大样本收视调查、跨屏收视等收视调查方法和模式”。


此外,《通知》还指出要着重加强电视剧宣传评介,“支持开展激浊扬清、褒优贬劣的电视剧评论。深化电视剧评奖改革,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评奖行为,完善改进评奖激励引导机制。”


田进在全国广播电视传媒机构管理工作会上也提到,“要全面推进电台电视台开展节目综合评价,切实加强广播电视收视率调查管理。”


在网络视听节目领域,《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原创视听节目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通知》对于“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也是着重强调,“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文艺评论对于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创作生产的重要引导作用,切实加强文艺评论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从业单位、学术机构、专家学者的作用。”


未来,融通各级各类文艺评论传播平台与多点发声的网络视听文艺评论格局必将形成。


线上线下统一标准,网上网下导向一致


线上线下统一标准、网上网下导向一致,几乎是2017年一切与网络视听相关政策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如何制定网上网下导向一致的实施细则,实现网络视听节目与广播电视节目管理政策的协同,将是一段时间内政策规制的重点。


6月,《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视听节目创作播出管理的通知》发出,可以看作是今年对“同一标准、同一尺度”最为完整的一份解释。


《关于支持电视剧繁荣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也以“统筹电视剧、网络剧管理”为要点指出,要“按照媒体融合的总体思路,对电视剧、网络剧实行同一标准进行管理。对重点网络剧创作规划实行备案管理,加强节目上线前在思想性艺术性上的内容把关,进一步强化播出平台网站的主体责任。”


并且,“鼓励优秀电视剧制作机构积极投入网络剧制作,提升网络剧整体创作水平。鼓励各视听节目网站投资制作、购买、播出优质国产电视剧。规范网上播出影视剧行为,未取得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发许可证的影视剧一律不得上网播放。”这一规定极其细致地将电视剧与网络剧打通,对综艺节目等其他领域也有借鉴意义。


除了电视剧、综艺节目和电影外,8月总局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加强网络视听节目领域涉医药广告管理的通知》中指出,“防止涉医药广告在网络视听节目中出现类似电视医药广告的问题”,并提出相关要求。


可以看到的是,自2016年底网络视听备案制度上线以来,网络视听节目和电视剧的标准已经完全统一,网络电影甚至比传统院线电影的备案更加严格。与电视剧备案制度的重合也意味着今年2月总局提出的“电视不能播的,网站也不能播”最终成为现实,新媒体已经360度无死角地纳入了监管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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