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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告

2017-09-21 长治交警

【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的相关规定,需对赵小刚等10名吸毒注销驾驶证业务,现向社会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后附:需注销驾驶人名单

 

 (特别提醒:点击长治交警支队网页(http://cz.sxgajj.gov.cn/),打开“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告”一栏,下载附件即可查询)。

 

 

 

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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