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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查】2家立案处罚,1家关停取缔,1家停产整治,中科环保再遭投诉

2017-09-06 齐鲁晚报今日泰山


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山东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及边督边改公开情况涉及泰安市一览表(第16批)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第十六批信访件共计300件(来电112件、来信188件)。

      截至9月5日,已办结291件,现予以公开;正在办理9件,待办理完毕后,一并向社会公开。

  已办结291件案件中属实261件,不属实30件。办理情况:责令整改292家,立案处罚45家,罚款金额426.36万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件,刑事拘留1人。对相关责任人员约谈57人、问责26人。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转办前批次新办结信访件同时予以公开。

   其中,涉及泰安14件   

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泰安市肥城市盛源小区46号楼一层,盛源早餐店,无专用烟道,油烟扰民。向多个部门反映未解决。

污染类型

    油烟

调查核实情况

  8月27日,肥城市城管局联合多部门组成调查组,对该早餐店进行现场检查。该早餐店为“盛源面食店”,主要经营早餐面食加工。该店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明齐全。早餐店位于肥城市盛源小区内,所在楼为商住综合楼。
    1.针对“无专用烟道,油烟扰民”问题:经查,该店无专用烟道和油烟净化设施,早晨在店外炸油条产生油烟造成扰民。8月29日,肥城市城管局对该店所在楼进行现场勘验,认为该店位于小区内商住楼,与居民层相邻,禁止从事餐饮经营项目。
    2.针对“向多个部门反映未解决”问题:经查阅信访档案,近一年来城管局、食药监局共收到3次信访投诉,均已作出处理,但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2017年8月29日,肥城市城管局对该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当日业主停业关闭,清理了食品加工设施,不再具备经营条件;肥城市场监管局、食药监局分别注销了其《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肥城各主管部门将举一反三,对类似问题认真排查,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处理类别

责令改正、关停取缔

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泰安市宁阳县东疏镇杜茂村南面大型养鸭场,直排粪水粪便、刺鼻异味气体,举报人申请环评及批复等信息公开。

污染类型

    大气、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2017年8月27日,宁阳县环保局、东疏镇政府联合对交办件进行调查。被投诉的养殖场位于限养区内,共四个鸭棚,其中东疏镇樱源肉鸭养殖专业合作社(2个鸭棚)在线自主备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余2个鸭棚未备案。
    1.养殖场产污情况:现场检查时,存栏肉鸭共计4万只。养殖过程中产生大量粪便,采用水冲法,将粪便自然排放到养殖棚以南的低洼地堆肥,外销作苗圃肥料,现场有异味。
    2.2017年8月26日,东疏镇畜牧站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鸭场下达了立即完善畜禽粪污处理设施的通知。
    3.环评及批复信息公开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及审批文件已在宁阳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公开;对于在线自主备案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可登录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信息公开系统进行询 http://58.56.98.90/REG/f/announcement/announcementShow。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对养殖场内的肉鸭限期处理。8月31日已出售肉鸭2万只,9月5日前将剩余肉鸭全部出售完毕。

 2.责令养殖场完善环保手续,开展内外环境整治。立即对养殖场外粪污开始清除,肉鸭出售完毕后,对养殖场内的粪污进行彻底清理整治。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未完善、未达到环保要求前不得再从事养殖活动。

    3.对养殖棚的处置计划。如养殖户无法按要求完善环保手续、完成环境整治,拟采取两种处置措施:一是拆除该养殖大棚,恢复原貌,进行农业生产。二是重新整改,引导农户进行食用菌养殖或花卉栽培,确保不产生新的污染。 

处理类别

责令改正


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热电厂北多家水洗厂(原纺织厂院内)违法生产、排放废水,严重污染环境;泰山区邱家店镇刘家疃村幼儿园北4米附近宠物厂排放刺鼻异味气体,由暗管向东边的河里直排废水,严重污染环境;上述企业均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停产,等督察结束后恢复生产,举报人希望能取缔上述企业。

污染类型

    水、大气、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1.经调查,省庄热电厂北多家水洗厂实为泰安昊越服饰有限公司,厂内建有3个酒店布草洗涤车间,1个服装水洗车间。3个酒店布草洗涤车间有环保手续,生产正常;服装水洗车间未生产,正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3个酒店布草洗涤车间产生的废水进入泰安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集中处理,经检测,出水口COD、PH值、氨氮均达到污水处理厂入水标准。因此,该条问题不属实。
    2.邱家店镇刘家疃村宠物厂实为泰安市超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2013年8月建成并投产,有环保手续。幼儿园位于宠物厂南约12米,建于2015年4月,2016年9月投入使用。泰安市超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工艺为清洗-晾晒-切皮-下料-制胚-电烘干-包装,生产规模年产1500吨。主要产污环节为生产废水和产品晾晒过程中产生的异味。2017年8月23日,因周边群众反映异味问题,企业已自行停产整改。现场检查时未生产,根据2017年8月21日对其废水检测结果显示,废水未超标,经现场排查,未发现暗管排污行为。因此,该条问题部分属实。
    3.泰安昊越服饰有限公司酒店布草洗涤车间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泰安市超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因异味停产整改,并非为了逃避环保监管暂时性停产。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泰安市超泰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已自行停产整改,拟对污水处理设施采取密封措施,对臭气进行收集后焚烧处理。整改完成后,将对该厂无组织排放臭气进行监测,待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处理类别

责令改正

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泰肥一级路南侧,中科环保有限公司夜间违法生产,排放刺鼻异味气体。调查处理结果已通过政府网站公示,举报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认为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失职渎职行为。

污染类型

  大气、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本件为重复投诉,案件基本调查情况同编号第2批122号、第3批215号、第10批820-110号、第14批1756号案件。
    1.针对再次投诉的问题,8月28日岱岳区政府对该企业又进行一次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不超标。
    2.由于监管不力,8月18日已对岱岳区环保局2人,岱岳区政府2人进行问责(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1人,党内警告1人)。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反映的问题,该企业制定了防止异味散发的整改方案,岱岳区政府安排了岱岳区环保局、岱岳区公安分局、岱岳经济开发区的人员对该企业进行24小时盯靠,确保企业的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处理类别

责令改正

5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泰安市岱岳区104国道大汶口镇段路东的泰和集团,使用危险原料进行生产,排放恶臭,雨天污水排入漕河。

污染类型

    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泰和集团为泰山石膏有限公司直管的泰和纸厂,2017年8月27.29日,泰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和监测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及采样监测。
    1.“使用危险原料进行生产”问题。经调查,泰和纸厂主要原料为美废和国产废纸,辅料中的氯化铝为危险化学品。该厂所需主要原辅料均在市场直接采购,通过汽车运输至厂内,厂区内设有原料堆场、仓库。现场检查时,原辅料实现了集中堆放、统一管理。
    2.“排放恶臭”问题。经调查,泰和纸厂异味产生源主要为厂内板框挤压污泥暂存处、臭气收集处理系统和废浆渣暂存场。(1)该厂污泥板框挤压设备大约3小时压滤一次,压滤出的污泥运到锅炉房掺烧。现场检查时,污泥板框挤压设备未运行,设备下方无成堆污泥存放,但现场存在一定异味。(2)该厂建有臭气收集处理系统,对污泥浓缩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等采取了密闭措施,现场检查时,臭气收集处理系统部分设施密闭不严,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存在少量异味。(3)该厂废浆渣暂存于出水口北侧,暂存场建立了1.5米高围墙和顶棚,现场检查时,暂存场有废浆渣存放,存在一定异味。该问题属实。针对异味问题,该公司分别于2017年8月2日-4日、8月18日-19日,委托检测公司,对纸厂无组织废气排放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界恶臭污染物浓度符合排放标准。8月29日,泰安市环保局对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泰和纸厂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现场监测,分别对四个厂界点位采取无组织废气样品各三份,监测结果显示:硫化氢浓度均未检出(执行标准0.06mg/m3),氨浓度0.03-0.18mg/m3(执行标准1.5mg/m3),未发现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3.“雨天污水排入漕河”问题。泰和纸厂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龙泉水务(泰安)有限公司,并安装有在线监控设备。该厂实现了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排入厂南侧小漕河,设有两个雨水排放口,分别位于厂南侧及西侧,现场检查时,两个雨水口均无水外排。该问题不属实。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8月28日,泰安市环保局向泰山石膏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该公司针对泰和纸厂厂区内存在异味、原辅料存在一定危险性等问题进行整改。
    1.要求该公司及时清运压滤出的污泥和废浆渣,加强压滤、装卸、运输等环节除臭工作,喷洒除臭剂,实行密闭作业,查找臭气收集处理系统异味泄露点,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同时研究制定方案,彻底解决该问题。
    2.严格管理原辅材料的运输及存放,分类存放、定期排查、规范使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3.9月1日,泰安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对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现场检查时,该厂强化了对原辅材料的管理,完善了装卸、贮存、使用管理制度,在设置专门存放仓库基础上,又按特性分类存放,安排专人管理;厂内板框挤压污泥暂存处实现了全密闭,并将气味抽引到洗涤除臭塔处理,现场无污泥堆存;臭气收集处理系统未发现明显异味;封闭了废浆渣暂存场,购买并使用了生物除臭剂,未发现明显异味。

处理类别

责令改正

6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办事处孙家沟村有一违法停车场,很多大车昼夜进出产生的扬尘、噪音严重影响居民休息;停车场内有一修车厂,维修各种大型车辆排放大量噪音。

污染类型

    噪声、扬尘

调查核实情况

“停车场”实际为泰安市泰山奇石大观园有限公司的奇石交易市场空地,该公司位于山东岱岳经济开发区,自成立以来主要以大型奇石交易为主,是岱岳区唯一一家合法的大型奇石交易综合市场。
    1.按照泰安市委、市政府关于奇石市场整治的有关要求,位于黄前镇等地的奇石临时存放点被依法取缔,市场业户必须在8月31日前规范经营并搬迁至泰安市批准的泰山区5808奇石交易市场和岱岳区奇石交易市场。由于要求时间紧迫,从其他乡镇移至奇石交易市场搬运奇石的货车只能昼夜加班工作。搬迁的业户数量及奇石数量较多,雇用的大货车在运输、吊装奇石的过程中产生噪音和扬尘。目前约有十辆大货车停留在奇石交易市场东侧、北侧的空地处等待搬运奇石,造成被误认为是“停车场”的现象。在交易市场内设置了一个汽车修理点,用于维修运输车辆,维修时发出敲打声,影响了群众生活。
    2.国家重点工程的青兰高速公路天平段经过天平办事处孙家沟村,该施工现场紧临奇石交易市场,为方便施工建设和道路回填,青兰高速施工现场施工方将建设用的渣石土料临时堆放在奇石交易市场空地处、现场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作业产生扬尘、噪音。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装载机、吊车维修部已于8月26日下午搬出孙家沟村,“修车厂排放大量噪音”问题已完成整改。
    2.由天平街道办事处与岱岳经济开发区派专人在奇石交易市场现场监督整改。督促搬迁至奇石交易市场的业户加快搬迁速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调整作业时间,将奇石吊装时间限制为白天7:30到晚上20:00,居民休息时间严禁吊装施工;固定洒水车辆每天对奇石吊装现场进行喷洒除尘,每天至少对主路洒水五遍,凡是有吊装奇石的作业面,必须先洒水再吊装,降低扬尘影响。截至到8月31日,交易市场已停止运输奇石。
    3.由岱岳区青兰高速指挥部责成公路施工方进行整改。一是督促施工方尽快将建设材料进行回填。二是限制作业时间,夜间禁止施工。三是对施工裸露地面铺设覆盖网。四是加大施工现场洒水除尘工作的频次和作业面。
    4.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处理类别

责令改正

7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泰安市肥城市桃源镇,通盛混凝土有限公司,直排浑浊废水,导致周围土地受到严重污染。

污染类型

    水

调查核实情况

该公司2010年8月5日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0年11月19日通过环保验收。已办理《建筑企业资格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
    1.“直排浑浊废水”问题: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有工人使用雾炮喷水降尘和冲洗场地。因喷水频次与喷水量有时过多,造成偶有溢流,有少量降尘和冲洗水溢流至厂区西侧地块,该地块有一洼地,面积约150平方米,内有积水约15立方米,积水浑浊。
    2.“周围土地受到污染”问题:该公司东为肥梁路,南、西两面为桃园建材厂,北为肥城市公路局养护中心。2017年8月27日下午,肥城市环保局监测人员在洼地内采取了水样。29日监测结果显示,PH值:11.94(超标),CODcr:61mg/L(超标),氨氮:2.23mg/L,SS:262mg/L(超标),该洼地废水沉淀和渗入土地后,会对土壤有一定污染和影响。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违法行为,肥城市环保局给予4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8月30日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公司立即对该排口进行了封堵。
    2.针对土地污染问题,要求该公司立即对废水和沉淀物进行清理,恢复原状。该公司对废水和沉淀物进行了清理,恢复了土地原状。
    3.2017年8月28日,肥城市环保局、住建局约谈了全市10家商混企业负责人,要求按照环保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
    4.要求肥城市主管部门和镇街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处理类别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8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泰安市泰山区邱家店镇姚家坡村村书记在村西侧有一小漂染厂,距离村居民住宅仅几十米远,生产噪声、锅炉烟尘污染严重,污染村里地下水致村民患病人数增多。

污染类型

  噪声、大气、水

调查核实情况

 1.经调查,姚家坡漂染厂实为泰安市泰山区聚鑫源针织厂。该厂于2006年2月由泰安市第二针织厂搬迁至现址,有环保手续。目前主要建有年产1200万米针织布技改项目、毛呢布料水洗整理和牛仔服装水洗项目,2017年5月通过了现状评估。
    2.该厂厂界距姚家坡村最近65米,满足环评要求的50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3.该厂主要污染物有生产锅炉废气、生产废水及设备噪声等。8月14日,该厂因淘汰燃煤锅炉、更换天燃气锅炉停产。该厂2017年3月现状环评报告显示,废气、废水、噪声各项指标均达标。其中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泰安嘉诚水质净化有限公司污水管网,不存在废水直接外排现象。2017年6月15日,泰山区环保局进行了监督监测,锅炉废气、生产废水均达标。投诉不属实。
    4.姚家坡村2006年已实现自来水管网覆盖,由泰安市泰山区玉泉供水中心统一供水。2017年8月27日,泰山区疾控中心对该厂内自备水井、村备用水井(距离针织厂距离约100米)以及附近居民家中水井(距离针织厂约200米)等3处地下水进行水质抽样。其中厂内自备井监测指标31项合格,不合格2项(硝酸盐氮超标1.2倍,总硬度超标0.22倍);村自备井指标合格31项,不合格2项(硝酸盐氮超标1.4倍,总硬度超标0.16倍);居民家水井指标合格27项,不合格6项(硝酸盐氮超标1.6倍,总硬度超标0.23倍,菌落总数超标2.2倍,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村民家中水井菌落、大肠杆菌等超标与自家散养畜禽有关,该企业废水不外排,不会给地下水带来影响。
    5.从2014年-2016年每年的报告发病率分析,姚家坡村肿瘤、脑卒中及冠心病的发病无明显的持续上升或下降趋势。该投诉不属实。

是否属实

9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肥城市安驾庄镇南石沟村村西肥城汇功建材有限公司外排含有水泥、粉尘的污水至投诉人果园,污染土地。


污染类型

  水、土壤


调查核实情况



肥城汇功建材有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7月30日项目办理环评审批手续,2017年6月8日通过环保验收。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原料供应问题处于停产状态。
    1.外排含有水泥、粉尘的污水至投诉人果园问题:检查发现洗车废水通过4个防渗水池沉淀回用,池水均满。北院墙外地势较低,因管理不善,未及时抽干沉淀池已满废水,冲刷地面和洗车废水偶有溢流,现场检查时无废水溢流,但排水痕迹明显。从痕迹看,废水流出厂外顺势流入杨树林,再沿泄洪沟向东南蔓延,现场勘验蔓延区域及四周无果园。
    2.污染土地问题:杨树林内有浸渍痕迹约300平方米,泄洪沟内有少量积水,27日取样进行了监测。28日监测报告显示:PH值:11.8.COD:88mg/L、氨氮:23.2mg/L、悬浮物:5160mg/L,均超标;该废水沉淀和渗入土地后,地面会形成板结,土壤变为碱性,有一定污染和影响。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8月27日对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停产整改。
    2.对该公司外排废水违法行为,肥城市环保局给予6万元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8月30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该公司立即对该排口进行封堵,对废水、沉淀物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完毕。
    3.2017年8月28日,肥城市环保局、住建局约谈了全市10家商混企业负责人,要求按照环保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
    4.要求市主管部门和镇街按照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处理类别


责令改正、立案处罚


10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1.泰安市青年路北端与岱宗大街交界处有一所泰安市实验小学,距离马路很近,无隔音设施。车辆噪声严重影响学生学习,尾气影响严重,有关问题已向相关部门反映过,都未改观。2.举报人担心泰安市棚改项目所用的防尘绿网会散发有毒气体,造成环境污染。


污染类型

   噪声、大气、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1.泰安市实验学校(简称北实小)位于青年路北段,北临岱宗大街、东临青年路。其中,岱宗大街是泰城东西向五条主干道之一,也是泰安市旅游的重要通道,正常工作日期间高峰期双向交通流量平均4498辆/小时,平峰期双向交通流量平均3120辆/小时;青年路连接东西向主次道路,正常工作日期间高峰期单向(南向北)交通流量平均384辆/小时,平峰期单向(南向北)交通流量平均127辆/小时。两条道路北实小周边路段沿线分布着4个大型居民社区、1家医院、1所幼儿园、1所小学(含初中)、1所高中、1所大学、1处重点旅游景点以及若干政府部门、单位和商业网点,是城区路网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流量大,早晚高峰期间,有机动车鸣笛的情况。今年3月份接到群众反映该情况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交警支队立即实地调研论证,研究改进措施。
    2.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泰安市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建筑施工场地内裸土及物料堆放100%覆盖”,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现场需进行防尘网覆盖。针对举报案件反映的问题,8月28日我局对泰城市区棚改项目施工现场使用的防尘绿网进行了抽查,经抽查核实,企业购买的防尘绿网均具有产品合格证。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严查交通违法。落实勤务制度和北实小周边道路巡逻管控责任,继续加大违法鸣笛、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大货车闯禁区,以及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切实保持路面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不断挤压违法行为活动空间。下一步将学习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引进声呐探测等设备,对违规鸣笛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严格限制货运车辆通行。要求各大队进一步收紧货运车辆临时通行审批范围,严格禁止载重1.5吨以上货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和渣土车在北实小周边道路通行,确实属于城市建设或者民生需要的,将通行时间限定在正常教学时间以外的时间段。
    3.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自有宣传平台,有针对性开展交通安全宣教工作,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安全出行、文明交通意识。目前,该问题已得到有效缓解。


处理类别

其他


11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泰安市新泰市东都镇有家农药厂,污染物去向不明,空气污染严重。

污染类型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1.信访人反映的企业是新泰昊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原东都农药厂内,公司3000t/a对(邻)氨基苯酚项目于2005年2月22日经泰安市环保局批复,2006年2月开工建设,2007年7月建成后投产,2008年6月通过泰安市环保局验收。该公司因全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整治,于2017年8月13日停产整治。
    2.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污染物去向不明”问题。经查,公司通过蒸发工序副产工业盐,产生的含盐废水排入回用水池,用于补充循环冷却水,废水不外排;固废主要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精馏残渣,均储存在危险废物仓库,并与泰安市泰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该公司曾经将废活性炭掺入煤炭中焚烧,2017年4月28日被新泰环保局立案处罚10万元。
    3.对于信访人反映的“空气污染严重”问题。该公司建有30m活性炭吸收塔,将车间废气收集吸附后集中排放;真空吸收池采用乙烯基树脂和玻璃纤维强化板拱形盖密封,各工艺段废气引入真空吸收池,用液碱吸收,余气再进入活性炭吸附塔吸收后高空排空。现场检查时,罐区未做防渗处理,存在跑冒滴漏现象;水解釜、接收釜附近有轻微异味,厂区周围无明显异味。
    该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新建复合光催化除臭有机废气治理设施,2017年6月底安装完成,现正在调试设备。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要求新泰昊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对易产生废气的工序,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收集处理;对罐区进行防渗处理,杜绝跑冒滴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企业复合光催化除臭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调试好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企业恢复生产后需立即对厂界异味进行监测,监测不达标,立即停产整治。
    4.已对1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处理类别

停产整治、约谈


12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泰安市岱岳区范镇黑恶势力头子时某某,非法挖河道、挖田地、挖沙,破坏生态环境。

污染类型

    生态

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涉案当事人为范镇范东村村民时某,挖沙地位于范镇大王村以西,柴庄村以南河道内,属牟汶河河滩地。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反映的挖河道、挖沙问题,已于2017年5月份由相关部门处理完毕,现在并无违法事实存在。
    2017年5月22日范镇河道办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范镇大王柴庄村河道内砂资源被非法盗取,岱岳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勘验。经查,非法开采人为范镇范东村村民时某,因大王柴庄村环境整治需要对村内道路进行硬化,由于村内经济条件有限,无能力修路,经村两委、柴庄村部分村民代表研究同意后,由当事人时某挖取位于大王柴庄村南河道内荒草地的砂,用于村内道路硬化,时某认为挖砂修路只需村两委同意即可,因此未向上级主管部门和镇政府进行申请。
    5月23日,区河道局稽查大队对其下达停采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采砂行为,撤离采砂机具,封堵运砂通道,限3日内进行护坡处理,并对违规开采面积进行丈量认证,共计7875立方米,按有关规定给予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6月1日,当事人时某按规定将罚款按时上缴,并完成护坡(长105米、宽6米)、采砂机具撤离、运砂道路封堵处理。
    经国土部门认定,该地段原为荒滩地,非田地。范镇河道办对该地段一直进行不定期巡查,截至目前,并未再出现违规采砂行为。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1.岱岳区河道管理局、国土分局及范镇政府将加强监管,继续对该地段实行包保制度,严格定期巡查,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出现。
    2.已对2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 

处理类别

其他、约谈


13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泰安市东平县梯门镇马庄村东平银鑫矿业石灰公司无环评手续生产石灰。东平县环保局监管不力,存在渎职失职。

污染类型

    其他

调查核实情况

1.经查,该企业全名为东平县银鑫城镇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其石灰生产项目于2013年10月10日取得环保局批复(东环报告表[2013]年78号),2016年11月开工建设,2017年7月建成,存在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环保局已于2017年7月17日对其进行查处,并责令改正,罚款8万元。目前该公司正在按照《泰安市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东平县山石矿山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行整改。
    2.东平县环保局高度重视对采石场、石灰窑等山石开采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成立了工作小组和四个片区指挥部,依法对石料厂、石灰窑、石料堆场等环境突出问题进行整治。严格执法监管的要求,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多次对企业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不存在渎职行为。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该企业目前正在按照既定方案经行提升整改(密闭生产线、安装除尘器、喷淋设施、设置厂区抑尘网、建设车辆冲洗台、绿化厂区)。

处理类别

责令改正

1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泰安市岱岳区大汶口镇石膏工业园几家化工厂(如泰安杰普石膏公司、蓝海化工、汉威集团等),排放刺鼻气味,排放污水,污染河道,还有使用危化原料等问题。

污染类型

   水、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大汶口工业园有14家化工企业,不符合的“三评级一评价”四家企业已关停,现在正在生产的有5家企业,其余几家由于企业经营原因处于停产状态。
    针对举报件中提出的泰安杰普石膏公司、蓝海化工、汉威集团进行了重点调查。泰安杰普石膏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机械制造类企业。企业无喷漆工艺、无危险化学原料,无异味产生,无污染河道现象,未使用危化原料。泰安蓝海化工有限公司,该企业于2013年10月份,停产至今。8月14日下午,区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厂内无任何生产、排污迹象,不存在排放废水、废气及使用危化原料等现象。
    泰安汉威集团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为氯化胆碱饲料添加剂、饲料级碘化钾、碘系列及医药中间体、精细化学品,除精细化学品进入验收程序外,其余全部通过验收。经检查,目前该企业生产正常,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废水经该公司预处理后,排入龙泉水务(泰安)有限公司,排污口安装有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该公司产生的异味是其原材料三甲胺发出的臭咸鱼的气味,企业该公司建有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每季度委托对企业及周边村庄进行废气监测,并已出具监测报告。监测报告显示前三季度臭气浓度均不超标。现场检查发现,厂区车间周边有轻微异味。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原料均为生产原料(环氧乙烷、三甲胺等),且均已分类妥善存放。2017年3月30日,该公司臭气浓度超标,岱岳区环保局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对其臭气超标行为进行了罚款10万元处罚。2017年7月19日,对该公司进行臭气监督性监测,4个监测点位监测数据均未超标。大汶口工业园的企业产生的废水均进入管网后都排入污水处理厂。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针对企业存在异味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其继续做好治污设施的运行,加强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减少异味的排放。

处理类别

责令改正





编辑/孙玉唐

齐鲁晚报今日泰山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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