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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找工作的泰安银,你想要的事业编考试信息,都在这里了!

2018-01-20 齐鲁晚报今日泰山


这几天

对于准备报考事业编的童鞋来说

真是紧张刺激

前几天刚刚出了市直单位的招聘表


岗位表出炉!泰安16个市直单位公开招聘18人,这难度emm…


又公布了岱岳区的的统考计划!


随着泰安市直事业单位招考简章的公布,昨晚,2018 年岱岳区事业单位招考信息也随之公布。今年岱岳区事业单位招考共计 50 人,其中,综合岗 23 人。笔试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报名与笔试时间与市直事业单位招考一致。(注意啦,时间一致,意味着不能同时报考哦~)


根据岱岳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26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山东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地在泰安(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除外),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4年、2015年、2016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应聘的;2017年度服役期满退伍且取得学历学位或退役复学取得学历学位,符合泰安市直及各县市区接收安置条件,退伍后到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含义务兵和士官)应聘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点击可看大图)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6日9:00-1月29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报名网址:岱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aiyue.gov.cn/)

 

应聘人员登录岱岳区政府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0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1月26日11:00—1月3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岱岳区政府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登陆岱岳区政府网站打印《2018年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3月13日9:00—3月18日14:30登录岱岳区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18年1月28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岱岳区政府大楼C612房间)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岱岳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2018年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应聘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照医疗(B)、检验(D)、中医(E)、护理(F)分别命题。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3月18日

上午9:00-11:30综合类

下午14:00-16:30卫生类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岱岳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验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岱岳区事业单位教育类公开招聘另行组织。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1中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8-8569803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8-8298459


另外,还有一个好消息

今年

县乡事业单位招聘

将放宽学历专业户籍年龄!

日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放宽岗位招聘条件、改进招聘方式方法、完善激励保障措施。

    放宽学历

专业等四大条件



放宽学历条件。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放宽专业条件。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除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外,专业可以放宽到学科大类。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九级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专业可不作要求。


放宽户籍条件。52个省财政困难县(市、区)、20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和长岛县,可以按照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分别不高于本年度招聘计划30%、50%的比例招聘具有本县(市、区)及周边县(市、区)户籍人员(或生源)。



省财政困难县(市、区)名单(52 个)


济南市:商河县

枣庄市:山亭区

烟台市:莱阳市、栖霞市

潍坊市:安丘市、临朐县

济宁市:泗水县、鱼台县、金乡县、嘉祥县、汶上县、梁山县

泰安市:宁阳县、东平县、岱岳区

日照市:莒县、五莲县

莱芜市:莱城区

临沂市:郯城县、兰陵县、莒南县、沂水县、蒙阴县、平邑县、

 费县、沂南县、临沭县

德州市:陵城区、平原县、夏津县、武城县、乐陵市、临邑县、

 宁津县、庆云县

聊城市:东昌府区、临清市、阳谷县、莘县、东阿县、冠县、

 高唐县

滨州市:惠民县、阳信县

菏泽市:牡丹区、曹县、定陶区、成武县、单县、巨野县、

 郓城县、鄄城县


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市、区)名单(20 个)


泰安市:东平县

临沂市:莒南县、沂南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平邑县

聊城市:阳谷县、临清市、冠县、莘县

菏泽市:牡丹区、定陶区、成武县、巨野县、郓城县、单县、

东明县、曹县、鄄城县



放宽年龄条件。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九级以下管理岗位工作人员和十一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招聘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招聘七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为50周岁以下。招聘急需紧缺的七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对放宽年龄、户籍条件和降低开考比例招聘的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应当与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年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改进招聘方式方法

降低开考比例


优化招聘方式。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人员,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或者博士,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组织考察、技能操作等方式公开招聘。


降低开考比例。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设区的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


探索建立乡镇基层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制度


《意见》提出,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突破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使用特设岗位予以聘用。探索建立乡镇(不含街道)基层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制度。“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乡镇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


拓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发展空间。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单位或者发达地区挂职锻炼、跟班学习,注重选拔优秀乡镇事业单位负责人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根据国家安排部署,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试点。县以上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数量岗位招聘具有5年以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


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进一步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带薪年休假制度等政策,严格执行乡镇工作补贴增发标准,切实兑现按在乡镇工作年限逐年增发的部分,逐步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完善“三支一扶”政策措施。自2017年起,乡镇(不含街道)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不含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已按照基层项目有关政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岗位。


驻在乡镇的其他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驻在乡镇的省、设区的市属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举办单位)同意,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参照本意见执行。


本意见自2017年12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 月3日。




编辑/孙玉唐

齐鲁晚报今日泰山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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