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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平市建阳区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符合享受人才公寓资格对象的公示
根据《南平市建阳区人才公寓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潭委办发〔2018〕8号)相关规定,经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人才公寓条件,现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时间: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30日。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接待(来信投递)地址:建阳区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599—5812526。
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