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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南平|公示

微南平 2021-05-25

每日0点发布 第2503期  ✆ 15305991000 19805990086

中共南平市建阳区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符合享受人才公寓资格对象的公示


根据《南平市建阳区人才公寓管理使用暂行办法》(潭委办发〔2018〕8号)相关规定,经复审,以下申请对象符合享受人才公寓条件,现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0年7月23日—2020年7月30日。
在此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接待(来信投递)地址:建阳区委人才办,联系电话:0599—5812526。


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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