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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分享经济下,劳动关系将迎来大变革

2017-06-15 内江市总工会

2017-06-13 



  近年来,以网约车、共享单车等为代表的分享经济逐渐走进我们的生活。在分享经济下,用工形式发生了哪些变化?从业者与分享经济平台公司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如何确定从业者与平台企业的劳动关系,以保护分享经济下的劳动者权益?






  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分享经济市场中参与提供服务的人数约6000万人左右,其中平台型企业员工数近600万人,参与分享经济活动总人数已经超过6亿人。据估算,平台型组织雇用1个员工,创造9个工作机会(岗位),撬动100个人参与其中。有专家预测,到2020年,分享经济服务提供者有望超过1亿人,其中全职参与人员约2000万人。


杨伟国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院长

 

分享经济的模式已跳出传统的劳动关系范畴

  工业经济条件下,人们所有的收入只来源于一项职业,并且这一职业需要和对应的机构之间签订稳定的劳动关系。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分享经济的模式已跳出传统的劳动关系范畴。每个人都有权利依靠自己的人力资本,包括体力、时间,以及非人力资本,包括拥有的房产、汽车、书籍等资产,来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方式。



姜俊禄

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会长

 

  以分享经济的标准及运行机制本身,还不足以产生制定规定的基础

  只要有“筛选”与“锁定”,就会产生一个与服务提供方相关的“服务标准”,例如代驾软件中代驾师傅的评分、接单数,网约车软件中司机的驾驶车辆、满意度。而这种服务标准,在传统的劳动关系认定中,从来没有把它当成“管理制度”的因素来判断。根据目前的案例样本来看,以分享经济的标准及运行机制本身,还不足以产生制定规定的基础。目前在国内,分享经济还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应该用开放、包容的态度看待这一问题,不着急下结论。



赖德胜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根据新型劳动关系,分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此类新型劳动关系的确立,既需要借助灵活性发挥就业效应,又需要稳定性维护和谐目标。完善劳动法律体系,一方面根据新型劳动关系,分类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比如《劳务派遣法》《兼职就业保护法》;另一方面,根据互联网时代的劳动特征,在劳动标准方面,对薪酬构建、劳动时间以及休息权予以规范,比如《工资立法》《工时立法》等。



唐 鑛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

 

不应用现行制度框架约束分享经济

  坚持法律底线思维,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安全等基本方面提供保护,其他则可以交给市场去解决。《劳动合同法》应进行制度创新,更具有包容性,不能直接将传统工业文明下劳动关系规范强加在参与共享经济的各方主体上,用现行的制度框架去约束。否则,P2P用工模式将与企业传统用工模式别无二致,分享经济也将失去本来的活力和意义。

 

杨云霞

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法学院副院长

 

确定劳动关系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以主播为例,主播分成签约、合作分成和独立操作三类模式。签约模式下,网络平台跟主播签订劳动合同,主播为该平台服务并接受管理,平台向主播支付一定报酬。该模式下,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合作分成模式,指的是直播平台与主播双方约定分成比例,直播平台不对主播进行劳动管理。独立操作模式下,普通人可以通过实名注册成为网络主播,自由活动,几乎独立于直播平台。后两种模式下,双方之间不是劳动关系。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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