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开始,贵州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北京市工商联出台规定,干部不允许与企业家进行微信红包互动……
近期,各地出台了不少与公务活动和公务人员相关的禁令红线。哪些行为是有可能越界的?跟随工人日报(ID:grrbwx)小编一起来看~~
贵州:9月1日起公务活动全面禁酒
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
根据规定,自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全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一律禁止公款赠送任何酒类。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此外,重大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活动,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须按一事一购买、一事一审批的原则,由承办单位报分管该单位或该项工作的负责同志审批,同时报同级纪委备案。
山东:诚信记录将作为干部奖惩依据
今年8月,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的实施意见》,对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工程进行具体部署。
《意见》明确,凡是发现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法乱纪、不遵守社会公德行为的,或者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记录的,不得进入公务员队伍。
《意见》要求,把公务员个人档案填写登记情况、个人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廉政记录情况、遵守规定和承诺践诺情况等,列入诚信记录范围。健全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将诚信记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
江苏: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事故不予容错
江苏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充分调动和保护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用制度为作风正派、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干部撑腰鼓劲。
但《意见》同时规定,对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或虽未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客观上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不予容错。
河南:公务员履职违法违规将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今年6月,河南出台《河南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规定,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相对不起诉、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北京市工商联:干部不许与企业家微信红包互动
北京市工商联近期提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北京市工商联提出了“三个不许”:工商联机关干部到企业调研不许吃拿;不许与企业家进行微信红包互动;不许机关干部配偶子女与市区两级工商联执常委有任何经济往来。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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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