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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买机票有优惠!西藏航空同步下调……

西藏卫视+ 2023-02-12
今日(1月5日)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大幅下调!800公里以下航段和800公里以上航段,成人旅客在燃油附加费上可分别省20元和40元。
近日,中国国航、首都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相继宣布将下调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截图自“中国国际航空”公众号
自2023年1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为人民币4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为人民币80元。
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费标准为20元/人,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费标准为40元/人。
此次调整之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
根据多家航空公司的通告,燃油附加费以原始出票日期的金额为准,2023年1月5日(不含)前出票的客票若换开到2023年1月5日(含)之后,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


西藏航空同步执行

记者从西藏航空有限公司获悉,自2023年1月5日零时(含)起(以出票日期为准),西藏航空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为每航段8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为每航段4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占座婴儿)、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40元,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20元;2023年1月5日零时(不含)以前销售的国内航线客票,如在2023年1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不再按新标准补退燃油附加费;2023年1月5日零时(含)以后销售的客票,一律按新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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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丨扎西玉措

责编丨曲珍草

编辑丨曲珍草 西西 玉珍

来源丨人民网 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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