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2023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公示
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藏教厅〔2023〕61号)及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西藏初中班(校)招生计划的通知》(藏教厅〔2023〕115号)精神,经市西藏初中班(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2023年西藏初中班(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公示如下:1.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未学藏文区内少数民族子女生源(B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31.3分;2.区内少数民族城镇子女生源(A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18.7分;3.区内藏族及少数民族农牧民子女生源(A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04.7分。3.同等条件下,适当照顾长期在县及县以下工作的进藏干部职工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