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拉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奖补政策
为支持和促进拉萨籍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日前
拉萨市出台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鼓励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
区外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同时
对吸纳高校毕业生
就业企业也将给予奖励
视
频
详
情
奖补政策长
图
速览
《措施》共包含区内企业吸纳就业奖励、区外企业吸纳就业奖励、区内市场稳就业奖励、灵活就业岗位补贴等7个专项奖励。
区内和区外企业吸纳就业奖励
2023年1月1日以后,区内企业新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按50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区外企业一次性新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20人以下,按10000元/人、12000元/人、14000元/人三个档次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
区内市场稳定就业奖励和灵活就业岗位补贴
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在区内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保且工作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高校毕业生5000元稳定就业奖励。从事直播带货、电商、骑手等职业,签订服务合约正常从事相关工作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的,合约期间每缴纳社保满一年给予5000元灵活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基层领域创业补贴和就业创业联合奖励
2023年1月1日以后,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养老、托幼、家政服务等乡村振兴行业作为法定代表人在乡村、社区创业的每年给予10000元基层创业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拉萨籍高校毕业生2020年1月1日以后作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稳定创业满3年(含在拉萨行政区划内创业的西藏非拉萨籍高校毕业生),申领奖励时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在岗5人以上,均签订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满2年的,可一次性给予5万元就业创业联合奖励。
培训就业补贴
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单位为拉萨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专业或综合职业能力培训等,培训时长不少于30天,培训后3个月内帮助实现区内市场就业、区外市场就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按区内市场就业3000元/人、区外市场就业6000元/人分别给予培训单位一次性培训就业补贴(缴纳社保3个月后拨付50%)。
奖励补贴从2024年1月1日起开始兑现,暂行为3年。
近年来,拉萨市不断丰富发展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和促进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区外就业和自主创业。2017年至2022年,拉萨市累计高校毕业生29730人,累计开发就业岗位10万余个,累计兑现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2.6万余人次5.9亿余元,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平均达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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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丨曲西
编辑丨央措
记者丨瑟珍 江白多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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