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一地招募教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西藏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退休教师优势资源,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乡村学校教育质量,结合林芝市各级各类学校工作需要,现特面向全国公开招募2023年林芝市银龄讲学计划退休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在65(含)岁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不得申请银龄讲学计划教师;身体艰苦、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二、岗位计划
1.林芝市巴宜区百巴镇中心小学1人,需曾担任学校书记、校长或从事小学教研工作教师,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条件;
2.林芝市波密县完全小学1人,需曾从事小学数学教学工作、具有小学数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条件。
三、招募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9月10日。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以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组织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鼓励讲学教师与青少年学生开展共同读书等系列共育活动。
五、资格审核
参与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请,申请讲师教师自愿填报《西藏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审批表》一式四份,受援学校、县(区)教育局、林芝市教育局、自治区教育厅各备案一份。
(一)受援学校同意。受援学校结合本校需求及申请讲学教师基本情况,确定是否接收。经研究同意后在审批表上签上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二)受援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核。受援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需严格审查讲学教师有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章报林芝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林芝市教育局对讲学教师信息审核汇总。审核通过后在审批表上加盖公章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四)公示公布。受援学校和受援县(区)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对讲学教师信息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报林芝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五)签订协议。受援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与申请讲学教师签订协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
(六)上岗任教。招募讲学教师于2023年9月30日前正式上岗任教。
六、保障措施
(一)经费保障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据实结算。
(二)政策保障
受援县(区)、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拟申请林芝市银龄讲学计划教师请在招募规定时间内将《西藏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审批表》、《西藏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申请对象征求意见表》、身份证、毕业证、退休证、教师资格证和近六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制作成PDF格式发送至林芝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电子邮箱lzsjyjjsgzk@163.com。
咨询电话:0894-5822399
附件:1.西藏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审批表
2.西藏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申请对象征求意见表
请扫二维码下载
附件:1.西藏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审批表
2.西藏自治区银龄讲学计划申请对象征求意见表
更 多
延伸阅读
主编丨自晓丽
编辑丨西西
来源丨林芝教育
点击下方查看更多视频号精彩